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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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1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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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立法保障、提升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实效,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着力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大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关于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的方案》,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全面提升农业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建立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举办不少于2次法治专题讲座,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旁听法院庭审,树牢宪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认真履行农业农村部门法定职责,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支持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4.全面强化法治督察考核。严格执行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将领导干部述法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局属各单位于12月底前向办公室(法规科)提交本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工作总结;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于下一年度3月1日前向本级党委、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健全完善农业农村法规制度体系

5.配合做好涉农法规修订工作。认真配合省厅及有关部门做好《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涉农法规修订工作,配合开展有机旱作农业、农业生产托管、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等重点立法项目调研,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三农”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6.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坚持应审必审原则,严格依法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构建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确保农业农村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本着应清尽清、应废尽废、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努力构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体管用的制度规范体系。

7.认真做好法规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回复工作。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上位法规定,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工作职能,对各级各部门起草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参与论证、共同协商等方式,化解分歧、达成共识,确保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着力构建高效顺畅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8.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推动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9.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根据《晋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021年晋城市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一周一学习”行动,组织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学习,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公示公开典型案例,强化典型案例指导,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形象建设。

10.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力度。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围绕农资打假、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渔政、农机、农村宅基地等重点领域,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查大案要案。组建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协助指导各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实地办案,提升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能力,强化执法办案质量。对本市范围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协调指导。进一步完善与市公安机关之间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防止有案不移。

11.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加强重大执法决定和执法类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积极推进农业执法“三项制度”监督,切实落实执法公示、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及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调整公布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完善执法人员库和监管对象库;落实“双公示”制度,在“信用晋城”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切实做到依法监管、规范执法、公开透明。印发《晋城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促进各级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农业执法行为。

四、扎实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

12.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定《2021年度市农业农村局科室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细化分解普法任务,把普法工作融入行业管理、执法监督和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农业“大普法”格局。对新制定或修订的涉农法律法规,及时明确责任单位,加强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有效实施。

13.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开展以乡村振兴促进法、民法典以及安全生产宣传为重点的多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围绕该部法律的意义和特点进行解读。这部法的出台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乡村振兴的“方向标”,农民权益的“守护者”。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农业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14.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载体、媒介和平台,鼓励制作普法微视频、宣传动漫等宣传作品,拓宽普法宣传阵地,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部、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的法治宣传作品征集、普法创新案例推荐评选等活动,展示农业农村普法成果成效。

15.开展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推动普法向基层深入。按照省厅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农村地区实际情况,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融入“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运用法治讲堂、田间课堂等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真正把法律送到农民手中,提高农民群众法律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培育农村学法用法带头人、示范户,大力推进法律法规进乡村,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更好地服务农民学法用法。

五、大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队伍建设

16.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贯彻到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中,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17.增强履职本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增强全局观念、系统观念、战略思维。加强法律法规、“三农”政策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和专业素养,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本领和能力。

18.加强研讨交流。围绕“三农”和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方面重大问题深入一线调研,为依法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充分依据。及时梳理总结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宣传的典型经验,以座谈会、报刊、杂志、网络平台方式,积极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成果的交流借鉴。

19.持续改进作风。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与法治工作互融并进,打造政治坚定、勇于担当、善作善为、清正廉洁的农业农村法治工作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求真务实、服务群众的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奋进、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