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着力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大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高效、有序推进法治工作落实到位。对照《中共晋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晋城市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的各项任务指标,结合“三农”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组,强化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班子会、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研究农业农村重大法治问题,并建立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做到学习法律法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及时建立了工作清单制度,制定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印发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年法治重点工作,局属各科室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从执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局领导全程参与重大案件办理、重大法治决定,带头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为执法人员提供后盾支持,监督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四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重要文件制定、重大活动开展、重要事项决策中严格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各项法定程序,最大限度防控决策风险,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作用,严把法律关口,让法律顾问深入参与到风险防控、矛盾化解等工作中;五是要求领导干部坚持年终述职必述法,将述法与述职同步推进,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
(二)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强化学法用法,推动全局干部职工素质提升。一是定期举办农业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线上线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为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到位,我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原文及解读进行了宣传,专门印制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彩页,利用“6·5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在市区金凤凰广场开展宣传,对到场群众讲解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我国粮食安全方面的法律;12月2日,我局干部职工深入农村开展了“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活动现场向到场群众发放了法律知识宣传册100份,种子、化肥、农机、畜牧等相关资料10000份,宣传横幅5条,播放滚动标语3条,共解答群众咨询达200余人次;邀请农业专家向群众进行了法律知识的授课,结合群众身边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就宪法的基本知识以及农业法律法规相关内容为群众进行了详细介绍,引导大家自觉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对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的狠抓执法骨干和师资力量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抓好农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配合市司法局完成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到期更换和新人培训等工作。四是着力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做到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办案。
(三)落实整改任务,推进农业执法改革,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取得实效。一是持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做好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2019年3月28日,市委、市政府出台《深化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市办发〔2019〕8号)文件,决定组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19年3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2019年12月19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出台“三定”方案,规定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职责10条,内设机构9个,编制58名,规格为副处级,隶属市农业农村局。今年市委编办又将市级执法队“三定”方案进行了修改,将内设机构提格为正科级,设置了5个执法大队,集中行使本辖区内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渔政等执法职能,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执法,通过统筹配置执法职能,优化整合执法力量,梳理规范执法事项,进一步统一了执法主体,减少了执法层级,实现了农业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大大提高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以来,执法人员注重在执法实践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效的改变了市级执法机构“不办案,少办案”的状况,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办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106件,结案71件,市级执法队共立案17件,已结案14件,县级办案数89件,队伍平均办案数量位居全省第三。三是创新开展“1255”执法提升工程。为切实提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我局今年创新提出“1255”提升工程(即: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条主线;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或窗口两大目标;完善执法体系建设、提升执法素质、强化执法保障、狠抓案件办理、规范执法行为五项任务;开展“一周一学习”“一月一排队”“一季一行动”“半年一评卷”“一年一总结”五个行动)。全市全年执法工作紧紧围绕“1255”提升工程开展,通过开展“五个一行动”,全力打造学习型执法队伍,让各项执法行动落到实处,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推动执法工作稳步提高。四是突出党建引领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2021年6月份成立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选举产生了首届支部委员会,加强了对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政治性、先进性教育,全体党员带头冲锋在执法工作的第一线,在普法宣传、检查指导和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了党建与执法业务“两不误,两促进”。
(四)完善执法制度,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农资市场营商环境。为了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根据省、市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细化完善了《晋城市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晋城市农业行政处罚办案制度》等制度,以制度的完善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和减少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发生。一是根据部、省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等事项,通过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能够贯彻落实到位。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了执法全记录信息内容、保存、管理、使用等制度,通过对表优秀案卷、规范文字记录、加强音像装备配备、推行音像记录等举措,有效保障执法过程有迹可循,事后可查。三是制定并规范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为局办公室(法规科)负责,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确定了审核范围,细化了审核程序,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方面的作用,确保每起案件合法合规不返工。四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我局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农业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切实做到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农资市场环境,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
(五)开展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依托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三农工作实际,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节、重点问题,定期开展农资打假、种业、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瘦肉精”“非洲猪瘟假疫苗”、农机打非治违等多种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加大对农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力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的和谐稳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权益。二是开展案卷评查,加强办案指导。每年组织各县(市)执法队长、执法骨干对全市查办的普通程序农业违法案件进行评查。2018-2020年连续三年省级优秀案卷里均有我市推送的案件。今年,市队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将优秀案卷评查活动由一年一次改为一年两次,评出的优秀案卷将作为典型学习,以此为契机,提升全市案卷质量,规范办案程序。为提高执法质量,市执法队成立了执法办案指导小组,案件指导小组由市县两级农业、畜牧、渔政、农机的执法骨干组成4个小组,对全市疑难重大案件进行指导或直接查处,切实解决我市跨地区、跨部门、疑难复杂的案件的办理。三是建立协作机制,强化部门配合。2017年与市公安局建立了《情报信息联席会商与联合执法机制》,2019年完善形成了《协作联动机制》。今年我局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召开多次联席会议,就相关的案件问题和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联合执法,加大了农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近年来我局加大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合作力度,开展种子、农药、化肥、野生动物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保障农业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
(六)多层次学法、全方位普法,推动农业法规覆盖面不断拓展。一是按照“局长讲法”工作要求,主要领导带头普法学法。7月27日,武小雅局长在第75次市政府常务会上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发挥局领导在普法活动中的表率作用,使普法效果尽可能最优化,实现了向上普法的良好效果;二是将普法活动有机融入执法过程,做到以案释法。每一次执法过程都是最形象的普法活动,执法人员与各类市场主体签订了告知承诺书,对全市范围内的监管对象进行生产经营规范的提前告知,引导其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合法经营意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科学运用自由裁量权,根据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差异化处罚;三是坚持党建和执法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全体党员深入执法一线,在农业生产基地、畜禽养殖企业开展“送法、讲法、普法”活动,提升了执法对象的守法意识,明确了法律责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全市农资市场秩序逐年好转,无证经营、未审先推等现象显著减少,种子品种数量进一步相对集中,农资质量有所提高,标签标注更加规范,全市农资市场秩序的和谐稳定为“三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七)提前谋划,布局“三农”,稳步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我局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文件,对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进行部署,把培育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工作中,注重与“三农”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借助高素质农民培训平台,对学法用法积极性高的农民群众以及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致富带头人等骨干力量进行重点培育,目前培育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后续普法工作中我局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利用好电视、报刊、图片、展板、横幅、旁听庭审、官方政务微信、“12316惠农平台”等新旧普法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和解答农民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惠农政策等,强化普法实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和谐的法治环境。
(八)分级组建仲裁调解机构,发挥仲裁调解职能,依法依规化解各类涉农矛盾纠纷。市级设立“三农”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加强对全市涉农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各县(市、区)设立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乡镇设立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县乡两级建立完善规范章程,明确成员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配备调解仲裁人员,建立调解仲裁工作岗位责任制。村组设立调解小组或指定专人调解,分区分片明确责任,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确保各类涉农矛盾依法及时得到有效化解。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思想还未做到入脑入心。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与“三农”工作结合力度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
二是法治队伍力量薄弱。局办公室(法规科)目前只有一人从事法治工作,特别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城区农业执法队伍整合到市级执法队伍中,法治审核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执法力量配备不足。因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不明确,人社部门暂时不予招聘,目前市县两级执法队空编率较高,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极不匹配。法治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改革后农业执法覆盖面加大、执法事项骤增,市县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组建时间不长,大部分是新人,执法经验少,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得不够系统、不够全面。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乏力。目前,行政执法监督更多地体现在表面和形式上,缺乏实效性和威慑力。对行政执法工作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一些监督制度制定以后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深入做好农业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农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高的标准要求,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全力以赴抓落实,依法行政保实效,稳定农业生产环境。
(二)进一步推动法治观念法治能力提档升级。制定并实施《晋城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结合法治社会建设、法治乡村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全面普法。扎实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进一步落实落常态化、制度化法治专题讲座,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树牢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监督。
(四)进一步提升法治“三农”水平。强化与政法、纪检、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凝聚工作合力,重点对农村土地确权、产权制度改革、农业农村信访、农资经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与县区农业部门及乡镇的工作沟通,不断提升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水平,推动“三农”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