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提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
(3)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发展有关课题调查研究。
(4)起草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战略规划。
(5)指导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
(6)负责重要讲话、文件、汇报等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7)协调督促落实农业农村相关工作。
(8)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发展的考核评价工作。
(9)承办农口及涉农部门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事宜。
(10)负责协调承办建议提案。
(1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行风评议、新闻宣传等工作。
(12)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
(13)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14)牵头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5)承担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工作。
(16)承担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17)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18)承担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9)1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20)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21)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22)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3)承担意识形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