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及素质提升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系统干部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3)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5)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等群团工作。
(6)牵头“三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