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承担执法监督工作。
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