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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9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由农业农村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晋城在线”(https://xxgk.jcgov.gov.cn/szfgzbm/jcsnyncj/zfxxgknb_31382/)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城市泽州路1241号晋城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356-6995036,电子邮箱:jcszxc@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专人负责制,在不违反保密政策的情况下,全面、准确、及时、主动的向社会公布政府公开信息。

本年度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57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1、2021我局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57条,其中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开各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537条;通过《晋城农事》微信公众号向外发布政府信息1200通过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三农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20条。

2、公开形式我局通过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向社会各界发布二是通过“晋城农事”微信公众号向外发布三是通过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三农信息栏目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受理科室和流程,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回复申请人,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21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局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并制定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制度规定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局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信息审核负责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所有报送至局网站信息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送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与晋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开设了“晋城农事”微信公众号,年发布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信息1200余条。

(四)监督保障方面

近年来,我局先后制定印发了《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文件管理工作制度》、《晋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晋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文件信息细化分类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一是逐步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开措施,做好文件细化分类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积极利用网络媒体的便捷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的速度,更好地服务于事业,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