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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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4-01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1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人社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人社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人社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人社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人社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人社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人社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人社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人社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 人社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人社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 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大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贯彻执行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承办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考试工作,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博士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统筹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实施方案,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办法,并制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进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重大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规划统计科、劳动关系与法规科、创业就业科、基金管理科、工伤保险管理科、城乡居民与失业保险管理科、养老保险管理科、工资管理科、事业单位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信访仲裁科和党建干部教育培训科。

 下属事业单位

 人社局下设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晋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晋城技师学院、晋城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晋城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晋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晋城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晋城市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晋城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晋城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指导中心),共计9个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人社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人社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人社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人社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人社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人社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人社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人社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人社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人社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人社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晋城市人社局2022年收支预算33535.95万元。较2021年收支总额29797.56万元增加了3738.39万元,增加了12.8%;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主要为2022年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做实资金6300万。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675.95万元和单位资金86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30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23.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5.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7.84万元、转移性支出7827.85万元。

 (二)人社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晋城市人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75.95万元,比2021年29699.76万元,增加2976.19万元,增长10%,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主要为2022年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做实资金6300万。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共计9966.82万元,与2021年基本支出持平,其中:

 1、人员经费7666.41万元,占76.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它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取暖补贴;

 2、日常公用经费2300.41万元,占23.08%,主要包括:办公费 、取暖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共计23569.13万元,比2021年项目支出18378.77万元增加了5190.36万元,占比28%,原因为2022年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做实资金6300万。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包括市级实施的、补助县区的其他运转类公用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其他运转类公用项目3011.2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0557.8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晋城市人社局2022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晋城市人社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人社部门2022年 “三公” 经费预算数为13.5万元, 比上年15.06万元减少10%,具体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比上年预算11.46万元减少21.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与上年持平,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上年预算3.6万元增加25%。

 因公出国(境)费为0,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9.23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晋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晋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单位运行费用,主要是各项日常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9.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9.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0.66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675.95万元。人社部门2022年年初预算的重点项目主要为创业就业资金2480万元,提升全市创业就业环境,为各个阶层创业就业人群提供创业就业服务,为企业发放多项创业补贴,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打造创业型城市;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900万,继续打造技能型社会,开展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工作;做实职业年金个人账户6300万,保障退休人员享有应有的退休待遇。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晋城市人社局共有车辆12辆,全部为其他用车。

 2、房屋情况:晋城市人社局的房屋情况主要是市人才中心业务用房。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严格按照《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晋市财综〔2021〕58号)、《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晋市财综〔2022〕1号)执行。 

 (二)其他

 无另需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人社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以下名词解释仅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