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町店市场监管所约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发布日期: 2021-11-17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近日,町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约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并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和可追溯,并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二是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三是贮存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进行贮存。被约谈企业(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纷纷表态经过这次约谈,加深了企业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表示要在今后经营、使用中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