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如此“节约”要不得 ――某企业因产品标注不合格被责令整改

发布日期: 2022-06-13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如此“节约”要不得

――某企业因产品标注不合格被责令整改

近期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中,在某配方肥公司成品库房内发现部分掺混肥包装有异常情况。该产品生产日期是2022年1月份,应当执行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产品标准GB/T21633-2020,但包装袋标注的却是已被替代的旧标准GB/T21633-2008。为此,该局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样检测,实物项目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经深入调查,新标准实施后,企业已按新标要求对生产销售工作进行了相应调整并印制了新的包装袋,但旧包装袋仍有剩余。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企业将剩余包装用在新产品上导致了产品“表里不一”,殊不知,使用说明、标识标签等问题也属于产品技术指标不合格的范畴。因为一旦产品出了质量问题,产品标识标签的正确标注,可以供消费者作为证据拿来维权,这个意义上说,它的重要性与产品质量是同等的。为此,该局为企业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目前,企业已将问题包装全部更换并提交了整改报告,恢复了正常销售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