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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三个从严”还直播“清朗”

发布日期: 2022-05-3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三个从严”还直播“清朗”

    

近日,为健全网络直播、短视频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压实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紧盯行业发展新态势,创新规范管理方式方法,以“三个从严”在全市辖区开展“清朗·打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

“三个从严”是指:

从严整治违法营利问题。一是营销带货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直播、短视频中“图文不符”、带货商品与实际货品不一致等虚假宣传;重点整治对产品效果、交易数据、用户评价等进行夸大或造假行为、“全年最低价”“史上最低价”等涉嫌价格欺诈行为;二是借特定人群众违规牟利,利用未成年人出镜牟利行为或借患病残障人士进行“卖惨”吸引关注,肆意编造虚假猎奇剧情,吸引用户尤其是老年人用户关注,进行变相欺诈销售行为。

从严整治恶意营销问题。一是打击营销“爱国议题”,将体育、艺术等涉外活动或民间交流,恶意进行“爱国化”歪曲解读,通过偷换概念,刻意营造与其他国家的对立情绪等行为;二是打击炒作“爱国商品”,用“爱国概念“为商品炒作贴金,以支持国货名义,诱导网民购买某一产品等行为;三是打击“爱国爽文”,通过杜撰信息煽动情绪对立,如借“爱国”名义发布大量同质化文案内容。

从严整治电子商务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一是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从严整治网络直播平台对入驻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网络直播经营主体不按规定落实“亮照、亮证”等信息公示义务,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不正当竞争问题。从严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营销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虚构剧情的“剧本营销”“话题营销”,商品与实际货品不一致,对商品功效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三是违法广告问题。从严整治发布欺骗或误导消费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在网络直播、短视频营销活动中未经审查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行为。四是价格欺诈问题。从严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营销中的价格欺诈、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据统计,近30日,该局共对辖区在抖音平台直播带货的48家主体1300余次直播进行了排查,直播总额约550余万元,暂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