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晋城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库成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顾问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依据《晋城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市将组建晋城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库,为全市各党政机关选聘法律顾问提供参考。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工作,从事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务工作的法学专家,执业律师。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为人公道、正派,具有社会责任感;
3.精通并熟练应用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党内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律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法学专家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党政机关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7.国家、省、市规定的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9日
(二)报名方式
参与报名的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可登陆晋城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fj.jcgov.gov.cn)或者通过晋城司法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附件,如实填写《晋城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库成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2)。法学专家报名材料可以自行邮寄或直接报送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律师事务所负责提交本所执业律师报名材料,本所有多名律师报名的,应分别装订并提交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3),统一报送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三)申报材料
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应提交《晋城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库成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能够证实符合参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复印件)等资料。
四、遴选程序
(一)资格初审
市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汇总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二)拟定名单
市司法局与市律师协会共同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考察,综合评定,集体研究,拟定入库规模和入选名单。
(三)网上公示
市司法局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对拟入选成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决定入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司法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组建晋城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库。
五、其他事宜
晋城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库遴选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356-2033622
电子邮箱:jclgk2384@163.com
地 址:晋城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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