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 简 介 |
主要职责有: (一)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依法治市和法治晋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治市委员会日常事务,承担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检查全市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市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负责市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备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律师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协调、指导、管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公证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选任人民陪审员、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教育转化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十)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仲裁机构的登记审核上报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各行业调解协会的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十三)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和司法行政协助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五)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机 构 设 置 |
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组)、政治部、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立法科、规范性文件审查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对外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行政执法综合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基层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科、律师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装备财务科、科技信息科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晋城市泽州路1129号 |
联系方式:0356-2031822(办公电话)、0356-2031852(传真号码) |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