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日期:
2020-08-0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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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二)办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及重大有社会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
(三)负责指导、监督县(市、区)法律援助工作;
(四)组织、协调市直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五)负责实施法律援助中长期规划;
(六)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七)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我省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办公地址: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晋城市文博路泽州公园东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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