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检监控平台运维服务项目自行采购比选公告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晋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检监控平台运维服务项目自行采购比选,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晋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检监控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晋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检监控平台运行维护,主要为核心交换机、路由器、办公室交换机、检测站点接入交换机、检测站点录像存储服务器、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执法录像设备、大数据连接专线、机房及办公室网络线路以及22个站点进行运行维护。
1.主要服务内容
核心交换机、路由器、办公室交换机、检测站点接入交换机、检测站点录像存储服务器、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执法录像设备、大数据连接专线、机房及办公室网络线路以及22个站点进行运行维护,站点巡检维护内容:硬盘录像机、视频服务器、摄像头、移动镜头、专线设备、联网交换机、联网服务器,录入终端,操作平台软件联网、设备相关网络线路等;具体服务如下∶
(1)公司要求:须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运维商须保证有本地化售后服务,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在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2)车辆要求:应有具备条件的运输工具;
(3)人员要求:2名以上技术人员支撑;
(4)运维质量要求:必须按照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对运维时限、运维质量等相关要求进行运维。
(5)运维时限要求:必须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15分钟内响应客户,2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
(6)维修质量要求:维护后必须保障整个监测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包含软件及硬件设备;
(7)运维能力要求:具有本项目软件功能开发及更新能力,有相关维护经验;
(8)运维周期要求:要求每季度出整体系统运维服务报告。
2.预算控制价为24.8万元。
3.服务期限:1年(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在2021年—2023年范围内,当年验收合格后第二年、第三年可以按第一年中标价同成交方续签一年合同。)。
4.交易地点:采购人指定地。
三、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比选报名相关信息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本项目报名采取电子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报名时间:2021年8月6日—8月10日
联 系 人:杨 栋
电 话:0356-2086886
电子邮箱:4474852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