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恒祥洗煤有限公司
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TSP连续超标
一、案件名称
高平市恒祥洗煤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
二、典型意义
1、长效机制:“人防+技防”现代化监管体系实现了“结果监控”到“结果+过程”的全过程监控。
2、经验做法:为精准执法提供有效数据。
3、办案思路:技术人员通过分析数据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执法工作,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4、影响力:彻底改变企业扬尘治理设施重建设、轻运营现象。
三、案件简介
《晋城市无组织扬尘(TSP)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3月18日至3月31日高平市恒祥洗煤有限公司磅房口监测点CJ01无组织超标次数共110次。 2021年4月7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张鑫、茹琦在高平市恒祥洗煤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生产设施未运行,有重型载重车辆运输,厂区内原煤棚内、外及主要运输道路集尘严重,重型载重车辆运输过程中及公司内部车辆经过运输道路时,尘土飞扬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严重,致使该公司磅房口监测点CJ01无组织排放持续超标,同时执法人员查阅监控录像发现该公司近期未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来减少物料运输过程中粉尘污染物的排放。
四、查处情况
该企业长期未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来减少煤炭运输过程中粉尘污染物的排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同时依据《山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行)》相关标准要求处罚人民币柒万肆仟元整(74000元)
五、案件启示
TSP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为环境执法人员明确检查方向,提供检查信息。技术人员通过分析数据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执法工作,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1、TSP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能有效监管筛分车间、皮带、落料、堆场等作业环节中物料的破碎、移动、造成的粉尘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情况结合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可彻底改变相关企业扬尘治理设施重建设、轻运营现象。
2、通过对超标点位的严格处罚,倒逼企业加快了堆场全密闭料场的建设工作,倒逼企业加大了清扫、洒水的粉尘无组织管控力度。
联 系 人:张鑫
联系电话:1570356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