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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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18/2021-0010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8日
标      题: 晋城市水务局关于做好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8日

晋城市水务局关于做好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水务局

晋市水〔202196


晋城市水务局

关于做好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水务局,市级水电站:

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小水电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晋水办农水〔202112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小水电安全度汛工作,现就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县水务局要逐站落实水电站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人,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小(2)型以上电站水库要落实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确保安全度汛。各县水务局要“全覆盖”对水电站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新任责任人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市局将对县水务局和水电站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有关县水务局要按照省水利厅防汛要求,抓紧组织指导水电站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形成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暂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排查重点关注挡水和输水建筑物、发电机组、电气设备的运行及“两票三制”执行情况等。

三、扎实做好防汛应急工作。各有关县水务局要督促指导水电站全面落实险情应急防护措施,配齐备足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修订和完善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和演练。及时掌握水雨情预报信息,按照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严格执行调度规程和经批准的调度运行方案,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强化值班值守,极端天气时要加大巡检频次,重要部位和出险位置要派人24小时盯守。特别是多年未运行的电站,要加强值守,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晋城市水务局         

                          20216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