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关于市政协七届六次
会议第TA00357号提案的答复
王淑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西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十三五”期间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晋水农水〔2017〕328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7〕66号)有关内容和要求,晋城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水务、发改委、财政、农委等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农业水价改革领导小组。以晋市政办〔2017〕66号文出台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目标,突出重点任务,提供保障措施。
晋城市2016—2020年省厅下达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共计8.8万亩,目前我市完成改革实施面积8.9万亩。
全市累计下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2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7万元,市级资金130万元。工程已全部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共新增及改造计量设施219处;向灌区及村集体发放水权证11273本;完成沁水县县一级至中型灌区二级的系统平台开发建设;高平市水价改革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中型灌区部分),实现了灌区计量供水试点用水管理智能化等。通过近几年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改革实施范围内基本实现灌溉规章制度上墙、水权水量分配到户或片、用水精准计量等。
今后的主要任务,积极谋划“十四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设,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用水管理,加快工程维修与养护,保证工程效益发挥,加快成本水价核定,保障农民用水安全便利,争取财政补贴,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关注及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张国文
承 办 人:庞宇林
联系电话:0356—2059719
晋城市水务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