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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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TA002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2-09 发布机构: 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尊敬的毕明荣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八届一次会议上《关于对在当地为革命牺牲人士确定为革命烈士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推进年代久远革命烈士追认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纪念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加强和深化烈士褒扬纪念工作的重要途径。晋城是太行、太岳革命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革命战争时期,无数的英雄儿女为革命解放事业在这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有名烈士11693名,还有许多无名烈士牺牲在本地。

一、年代久远革命烈士追认工作情况

烈士评定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有着明确规范的评定标准和工作流程。新中国成立至今,烈士评定的政策规定历经数次变迁,从50年代执行的“四个条例”(《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民兵民工伤亡服务暂行条例》)到1980年出台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再到目前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各个阶段的评定范围、标准、程序及褒扬抚恤各不相同。

由于烈士评定涉及时限很长,经常会有要求将几十年前牺牲的人员评定为烈士的诉求,我市相关职能部门(现退役军人事务局、原民政局)在具体工作中也受理过要求为几十年前牺牲的亲人追烈的申请和信访件,但大多由于证据材料缺失或不符合牺牲当时的规定等原因无法追认。

二、成功追认烈士的相关案例说明

2020年高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关于补录赵輖烈士信息的申请,我局对赵輖烈士追认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市县两级专班工作队伍负责此项工作。工作人员多方搜集查找资料,最终发现1993年3月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撰的《鄂豫边区革命史》、1995年9月中共枣阳市委党史办公室编撰的《枣阳革命史》中,对赵輖生前职务、牺牲情节有详细记载。随后工作专班与高平市委党史研究室、马村镇人民政府组成6人调查小组,赴湖北省枣阳市就赵輖牺牲情节进行了调查核实,在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陵园对赵輖的墓地进行了实地确认。

调查结果显示:赵輖(又名:赵莘仁),男,山西省高平市马村镇马村人,中共党员,1926年参加北伐战争,1931年3月在鄂北苏区第二次反“围剿”斗争中牺牲。牺牲时部别职务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第二十六师师长,牺牲地点为湖北省枣阳市熊集东南的彭家冲。

2021年我局综合认定赵輖(又名:赵莘仁)符合1950年12月11日颁布实施的“四个条例”中关于“革命军人因参战、公干牺牲者(被俘不屈慷慨就义或被特务暗杀等)均称为烈士。”的规定,向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交了补录赵輖烈士的申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通过了赵輖烈士相关信息。赵輖烈士补录成功,为后续追认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和借鉴思路。

三、当前烈士追认工作存在的问题

1.申请人对烈士褒扬政策了解程度不够。因年代久远革命烈士追认工作遵循的依据较为复杂,事发时间不同而政策依据各异,工作人员在遇到具体问题时仍需翻阅大量材料,对于烈士家属来说,更是无从了解,得出结论后要使其认可,解释起来也有一定难度

2.缺乏有效印证材料。家属申请追烈时,一般口述者居多,能提供有效印证资料的极少,加之革命战争年代,敌我斗争激烈出于安全考虑也存在销毁各种材料的可能目前追认烈士的主要依据为各地党史、史志资料,来源单一。

3.人证大多已经离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00〕107号),需要2人以上人证及相关物证材料两样都能重合证明,才能认定烈士但由于年代太久远,当时可旁证的人都几乎不在人世,只好用间接的人证来证明证明的效力大打折扣。

四、我市烈士追认工作对策建议

1.高度重视烈士追认工作烈士是国家授予为国家和人民英勇献身的公民的最高荣誉称号,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他们的身影从未间断。这些年,英勇逆行抗击新冠疫情,奋不顾身扑灭森林大火,挺身而出应对洪涝灾害,英雄人物不断涌现。烈士评定工作,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说,是必须要肩负的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

2.抢救整理烈士事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和各地党史研究部门、档案馆、团委、志愿服务协会、文化社团等单位和社会组织,同心协力,密切合作,资料共享、信息共用。深入基层开展线索搜寻工作,通过核对整理现有烈士档案、查阅查询档案馆史料、访谈烈士遗属等形式搜集整理我市的革命烈士事迹,注重详细介绍革命烈士的生平,革命思想的形成,参加的主要战役,做出的突出贡献,留下的名言名句和牺牲的具体过程。在此基础上,审慎客观归纳提炼我市革命英烈的伟大革命斗争精神。

3.不断扩大社会影响。结合清明、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节,深入开展纪念革命烈士宣传活动,挖掘烈士精神内涵,对学生群体、机关人员、企事业职工进行形式多样的红色教育。组织烈士后人为青少年讲授烈士生平和英雄事迹,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受教对象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关心关爱烈属长效机制,与烈属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实时掌握烈属家庭情况,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面向烈属的志愿服务,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实现“一对一”全覆盖,不断提升烈属尊崇感、荣誉感和获得感。

毕明荣委员,感谢您对烈士追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