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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6

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本可在晋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https://xxgk.jcgov.gov.cn/szfgzbm/jcstyjrswj/zfxxgknb_31448)。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红星东街821号;邮编048000;电话:0356-2059920;电子邮箱:jst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力指导下,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大力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全面加强体系建设,扎实落实待遇政策,努力提高安置质量,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为全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了更加高质量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局坚决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更新法律法规8条,工作动态408条,政策解读5条,公示公告4条,坚持行政公开化、透明化,以为广大退役军人和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宗旨,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提供更加优质的便民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完善日常信息采编、审核和发布流程,提高平台使用效率,发挥好平台信息发布作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办公室指导下, 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完善归类各栏目下公开条目;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面广、传播效率高的特点,向广全是广大群众普及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动态,全年累计发布信息417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方面的建设和保障能力。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定期全面自查,开展纠错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全面;二是政民互动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与时效,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强互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与网友的互动交流,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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