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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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12-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支总表  

二、部门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款收总表

五、一般共预支出表

六、一般共预基本出表

七、一般共预算三公支出表

八、政府基金算支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和博物馆(下称文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下称广电)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旅游、文博、广电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统筹全市文化、旅游、文博、广电事业及产业发展,拟订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推进文化、旅游、文博、广电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市基层相关工作。

(三)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文化、旅游、文博、广电业务工作。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文博活动和项目实施。指导市级重点文化、旅游、文物、广电设施建设和基层相关设施建设。

(四)依法对文化、旅游、文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案件联办、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监测经济运行;负责行业统计及统计信息发布。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文博、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六)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文物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七)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文博、广电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八)指导、管理、协调全市文化、广电领域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九)指导、管理、协调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建立健全全省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

(十)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跨区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跨区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管理指导文博外事工作。开展广电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二)负责全市旅游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和公告。负责假日旅游、特种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文博相关的审核、推荐申报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承担确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播出进行管理。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

(十五)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目标要求和制定落实措施,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突出党的作风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落实两个责任履职报告制度。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加强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配合联动,优化协同高效;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文博融合发展。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大文物资源活化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力度。

(十九)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文物商店设立审批、导游证核发等划转事项的审批职能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对划转事项涉及的年度核验、行政处罚等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市文化和旅游局及时提供划转事项相关的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时提供相关的审批信息。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确保审管职能无缝衔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局本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艺术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改革发展科、产业发展科、文物管理一科、文物管理二科、广播电视管理科12个内设机构。

纳入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晋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晋城市群众文化发展中心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

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923.74万元。收入1192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2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923.74万 、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1.1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17.2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02元、医疗卫生支出15.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49元。

二、 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23.74, 比2020年预算数17,997.56万元)减少6073.8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逆周期调节资金60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367.33元,占19.85%; 商品和服务支出6260.93万元,占52.5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68元,占1%;转移性支出3120.58万元,占比26.17%;资本性支出56.22万元, 0.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0101 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521.1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44.53万元元,增加85%,主要原因是科目设置不合理,将文物资金计入造成

2.2070101行政运行(文化)2021年预算数为1288.11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086.95万元,减少61.8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部分事业单位经费列入文物经费合计

3.2070105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2021年预算数为98万元,属于科目设置采用不一致造成,资金为美术馆购买服务经费。

4.2070106艺术表演场所2021年预算数为415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03万元,增加2.42%,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

5.2070109群众文化2021年预算数为1150.75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81.02万元,减少6.56%,部分项目计入其他科目

6.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2021年预算数为757.33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72.61万元,增加29.52%,主要原因是:补助两所经费增加

7.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021年预算数为493.36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6.72万元,减少3.28%,主要原因是: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经费减少

8.2070113旅游宣传2021年预算数为1984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16.22万元,主要原因是:旅游宣传经费增加,“百村百院”推广经费400万元

9.2070114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18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2.9万元,原因为机构改革后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设置项目,文体宫人员经费99万元,原晋城市旅游文物信息中心经费83.9万元。

10.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75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359.63万元,减少75.38%,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减少逆周期调节资金经费6025万元

10.2070204文物保护2021年预算数为1778.9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484.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县项目资金增加,市级留存项目资金减少

11.2070205博物馆2021年预算数为1118.86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9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新的文物保护中心经费增加

12.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9.29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3万,基本一致。

13.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44.72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29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部分离退休调入别的部分发放。

14.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33.01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6.77万元,减少33.4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社保缴费调整。

15.2210201 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182.49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4.01万元

15.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6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17.66元,其中:人员经费2042.1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375.5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公务接待费4万元。

五、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为11923.74元。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收入预算11923.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23.74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占0%。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支出预算11923.74元,其中:基本支出2417.66元,占17.13%;项目支出9506.08元,占82.8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50.32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03.7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其他用车1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专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06.08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并实行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统管,统筹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部门预算公开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