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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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唯一一家!——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发布日期: 2021-12-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近日

 文旅部、财政部公布了

 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名单

 全国27个市(区、州)被命名为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晋城市 

 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地市 

 获此殊荣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2011年由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启动的一项战略性文化惠民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申报,验收合格后,命名授牌。创建示范区已成为各地政府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的重要抓手。

自2018年3月获得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以来,晋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连续三年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化改革任务清单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为7大项79小项,全民参与、全域行动、全面推进,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88亿元,其中市级资金1.22亿元,人均文化事业费达69.06元,排名全省第一




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围绕基本服务供给、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保障等重点,纵深推进硬件设施网络化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五化”建设,形成了结构合理、覆盖城乡、运营有效、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设施设备全面提升



2018年以来,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从334.31㎡上升至502.5㎡,排名全省第一;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从177.76㎡上升至220.3㎡,排名全省第二;晋城市文化艺术中心、阳城县“四馆一院”全面建成,陵川县建成图书馆二馆并投入使用,市、县文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全部达到300㎡以上,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00㎡以上达标率从23%上升至86.7%,超优秀标准6.7个百分点;建成晋城文化云平台,实现了与全省、全国文化数字资源的融合共享。



人员配备全部到位



通过定岗定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社会合作等方式,新增基层文化服务人员1318人,实现了应配尽配。其中,乡镇3名工作人员配齐比例从创建前的29%上升至100%,村(社区)专职人员从创建前的20%上升至100%。



群众参与更加自觉



着力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由政府主办向群众自觉组织转变,培育了469支群众文艺小分队,250个乡土文化能人艺人和430个乡村文化带头人,群众自发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