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晋城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1-09-02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要求。“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文化改革发展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为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提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2016年,文化部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重点,即实施“一个工程(文化精品创作工程)”,构建“四大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对外文化交流体系)”,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省委省政府也提出了“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省”的总体目标。“十三五”时期,同样是我市文化工作提升、强化、创新的重要时期。为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市,按照国家、省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部署,根据《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1. “十二五”时期晋城文化发展的回顾

    1.1  “十二五”时期晋城文化发展概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文化建设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文艺作品创作硕果累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卓有成效,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基本保障。

1.1.1  文艺创作生产持续繁荣

创作了一大批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等各类剧目(节目)。2011年,上党梆子新编历史剧《千秋长平》荣获“中国戏曲学会奖”上党梆子现代戏《红腰带》荣获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民族歌剧《小二黑结婚》获中国歌剧节“集体演出奖”“优秀导演奖”“优秀表演奖”等七项大奖2012年,上党梆子现代戏《西沟女儿》获得了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2013年,合唱《怒吼吧黄河》《打酸枣》荣获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陵川钢板书《退钱》获曲艺类“群星奖”2014年,上党梆子现代戏《山妹子》获得包括原创剧目大奖、编剧金奖、导演金奖、音乐设计金奖、舞台美术银奖、戏曲编舞奖、伴奏奖在内的第九届全国戏剧文化奖七项大奖,上党八音会《欢天喜地闹春歌》获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金土地奖最佳演出奖2015年,新编历史剧《长平绣娘》参加了第27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评比演出主演杜建萍获中国戏剧“梅花奖”儿童剧《七彩梦》荣获“第八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奖”上党梆子历史剧《金钗案》《蝴蝶杯》《山妹子》分别获得山西省“杏花新剧目奖”。“十二五”期间,全市30余人获“杏花表演奖”和“二度杏花表演奖”。

1.1.2 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建成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群艺馆、文体宫、体育场、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跳水馆9个市级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县级有图书馆6个(三级馆4个)、文化馆6个(一级馆1个,三级馆4个)、体育场2个、综合健身馆1个(室内场所)及一些小型健身场所。全市有标准化百姓大舞台27个,乡镇(街道办)综合文化站84个(其中一级站4个、二级站1个、三级站2个),农家书屋2290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县级支中心6个、村级服务站点2207个(覆盖率均为100%);各级各类体育场地5711个(室内场地198个,室外场地5513个),总面积3342632.55平方米,人均1.52平方米;广播电视播出机构7家,广播电视发射台6座,电视发射11部(发射功率20千瓦),调频发射机11部(发射功率15.5千瓦),有线电视用户48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28万户,有线电视用户入户率80%,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光缆联网。圆满完成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任务,共安装直播卫星设备6000套。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均实现了全覆盖。

组织了群众文化队伍1400余支。每年举办春节元宵节大型社会文化活动、赵树理戏剧奖优秀剧目展演、民间八音会擂台赛、公益文化活动广场、“走进艺苑”公益培训、“百姓大舞台”惠民活动。每年送戏送综艺晚会下乡100余场放映农村(社区)公益电影27744场。综合性运动会形成制度,市运会、市农运会、职工运动会、全民健身展示大会相继举办;三人制足球、篮球、围棋、武术、体育舞蹈等赛事已初步形成品牌效应;每年举办(县)级以上体育赛事均超过110项(次)。2012年起,先后推出了“周末大剧场”“百姓大舞台”“非遗广场(社区)展演”三项常态化公益性惠民演出。

    1.1.3 文化市场管理健康有序
    有网吧176家,其中转型升级26家;娱乐场所190家,其中转型升级20家;各类印刷企业96家,其中出版物印刷企业7家、包装装潢企业14家、其他印刷企业71家,2015年行业从业人员2007人,资产总额27059.16万元,年工业总产值12982.76万元,利润总额269.59万元;出版物(书报刊及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181家,其中非个体经营单位76家、个体经营单位105家,2014年累计销售总额5994.85万元;有数字影院11家,荧幕51块,座位5690个,2015年票房收入约5000万元;市级体育类社团30个,体育俱乐部(民办非企业)25个,体育经营性场所49个,拓展基地9个。

除保留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外,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下放至各县(市、区),相关审批事项也进入了市行政审批大厅,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多个后台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公开聘请了报刊审读员,启动了报纸出版事后审读和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健全了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机制,全面实现了网格化、痕迹化、全天候执法。2014年,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技能比赛双双位列全省第一。

    1.1.4 文化产业实力明显增强

    举办了三届中国(晋城)太行山国际文化旅游节四届中国(晋城)棋子山国际围棋文化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建成了泽州珏山文化产业园区,促进了文化产业整体水平的提升。按照2011年前的统计制度、范围和口径,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了4%以上。

组织文化企业(产品)参加西博会、北博会、中博会、上创会、省博会等国家、省级文化盛会10多次。其间,累计选送产品1000余件,获奖3件;推荐项目11个,洽谈成功3项,招商引资10多亿元。其中,以晋城本土文化“二十八星宿”为题材的500集原创动漫片《大耳朵爷爷历险记》与央视动画合作成功,已播出50集。

皇城相府(集团)实业公司被授予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吉利尔潞绸集团织造股份有限公司和珏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授予山西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聚鑫剪纸在义乌组建了晋城市聚鑫文化旅游研发中心,侨枫陶瓷、景潮印务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业务联系点,多个文化产品走出国门。

    1.1.5  非遗保护传承取得实效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国家级19个、省级53个、市级50个,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9名、省级62名、市级103名,省级民族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基地2个、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传习工作室3个;编辑出版了《上党梆子》《上党八音会》《晋城民间面塑》《晋城民俗》等系列非遗丛书;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体系。市、城区和泽州县已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1.1.6 对外文化交流成效明显

在台湾新竹市举办了上党梆子名家张爱珍个人专场演唱会市群艺馆太行风合唱团参加了台湾阿里山杯舞蹈服饰合唱艺术盛典,声乐组、器乐组最高奖组织金奖。市群艺馆太行风上党八音会艺术团在台湾国立师范大学举行了上党八音会专场演出,并应邀参加了南非国家艺术节开幕式。

1.1.7 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全市10家国有文艺院团按要求完成转企改制。其中,高平市文工团整体划归科兴能源集团,改为科兴文艺演出有限公司。市少儿艺术团有限公司与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完全剥离,实现了人员、资产、业务的完全独立。市、县两级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有序运行,自2009年组建以来,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连续六年受到文化部、省文化厅表彰。2014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名称调整为市文化局,原市体育局撤销,其行政职责划入市文化局。

1.1.8 文化法制建设更加完善

出台了《晋城市购买公益性文艺演出管理办法》《晋城市农村文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晋城市(市属)百姓大舞台管理暂行办法 《晋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关于对全市网吧实现星级管理的通知》《关于强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行政管理的决定》《晋城市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举报激励办法》《晋城市报刊审读工作实施细则》《2014文化行业考评细则》《晋城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晋城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晋城市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晋城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起草了《晋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晋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及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晋城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方案》《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2 存在问题

1.2.1 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国有改制院团没有自己的演出剧场(市歌舞剧院排演厅于今年建成,尚未通过竣工验收)。市级公共图书馆隶属关系未理顺。市群众艺术馆无馆址。各县(市、区)无美术馆。市上党戏剧研究院、市少儿艺术团长期租赁办公。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至今无放映场地,其业务主要是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一些群众基础深厚的项目如篮球、乒乓球等缺乏专业场馆。规划中的围棋馆、体育公园、网球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尚未建成。县级公益性体育场馆有高平市体育场、陵川县体育场和陵川县综合健身馆及一些小型体育场所。

1.2.2 公共文化服务不到位

随着国家、省、市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投入的力度不断增大,我市曾率先在全省完成基层公共文化场所、农家书屋全覆盖,但与之相关的公共文化活动却迟迟跟不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文化需求。农家书屋管理滞后,文化服务“供需不对等”现象普遍存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设备形同虚设。县级以下文化活动场所除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外,很少开展有效常规的文化活动。图书出版无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配套规划。

1.2.3 专业文化人才匮乏

剧本创作,影视导演、舞台美术、演出经纪、热门行业和热门专业如足球教练员、运动员等专业人才严重匮乏、青黄不接。同时,文化事业产业方面的专业管理人才也严重缺乏,如图书管理、会展策划等。

1.2.4 文化遗产利用率较低

摸底工作不全面,挖掘整理不系统,抢救保护不得力,传承体系不健全,申报结构有缺陷。在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中,偏重技艺和民俗,对医药类等重视不够,与相关行业融合程度不够,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偏低。

1.2.5 文化产业规模小,层次低,竞争力弱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方面均未形成产业,影视、版权、艺术、网络文化服务对社会的贡献相对不足。有的小规模企业并未有效融合晋城的文化元素。产业构成不科学,不利于全市文化产业的平衡发展。

1.2.6 文化企业融资艰难

文化企业,特别是文化创意企业,最需要资金支持。但因为资产较轻、难于评估、无法抵押等原因导致缺乏足够的融资途径。国家、省、市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但我市此类配套政策跟进明显滞后。

   

2.“十三五”时期形势发展对文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2.1 国家“文化强国”战略新布局对文化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自信”提高到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同等高度,“文化强国”上升为国家战略。一方面是国家文化安全形势严峻,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需要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另一方面是结构调整、转型发展迫切需要培育泛文化旅游和文化体育产业这一新的经济增长极

    2.2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对文化工作的新要求

文化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规划好文化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关系实现全面建小康社会,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大力实施文化提升民生福祉工程和文化产业增长培育工程,已经成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建设文化强市的基本要求。

2.3 文化体制改革深化对文化事业的新要求

    当前,文化自身形态和文化部门职责都发生了新的变化,突出表现在文化使命艰巨、艺术回归本质、传统文化升温、文化产业提速、文化消费走强、文化民生凸显六个方面,文化管理工作正处在从“管脚下”到“管天下”的转变关键期。面对宏观管理体制需要完善、文化资产管理需要创新、文化创新能力亟待提升、文化立法滞后于文化发展等文化改革发展现状,文化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努力提高领导拖进文化建设的综合能力

2.4 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文化发展的新要求

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新常态”。当前,我市经济持续下行,“一独大的发展格局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新常态”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表明,传统经济下行时期,正是文化产业逆势上扬之时。“十三五”时期,全市要从长期煤炭思维、资源依赖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大力培育发展以文化创意产业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不断深化文化与旅游、科技、体育、制造、农业等传统行业的融合发展,把文化及相关产业打造成国民经济支柱和优势产业,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3.“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战略重点

3.1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围绕省委“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省”的思路,按照市委“一争三快两率先”发展战略,落实市政府“确立‘三大’发展思路,实施‘十大战略工程’”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宗旨,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全面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为晋城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

3.2 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全市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和基本道德规范。

坚持改革创新理念。创新文化发展理念,树立“大文化”思想,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法治化监管格局,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坚持文化惠民导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导向,坚持文化为民、文化惠民,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坚持文化发展社会效益优先原则,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空间,普及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内容,提高文化生活质量。

    3.3  总体目标和战略重点

3.3.1 总体目标

2020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对外文化交流体系、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度显著提高。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基本达标,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文化艺术生产创作繁荣,“三有”精品频现。实施体育精品战略,竞技体育实力显著提升。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显著增加,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明显,利用率显著提高。对外交流成果丰硕,晋城文化形象明显提升。文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体育管理体制、文化体育生产经营机制和文化体育运行机制,基本实现“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强市”的根本转变

3.3.2 战略重点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

深化文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文化运行机制和体育训练、竞赛体制。

提高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水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加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以中国梦为引领,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推动传统戏曲传承振兴。

实施体育精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立足市情,准确定位,努力走出一条富有晋城特色的竞技体育发展之路,促进全市竞技体育实力显著提升。

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体育产业,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与相关行业深度融合,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及相关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加快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优化现代文化体育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环境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体育产业格局。

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提高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有效实现传统文化现代传承与创新。

构建对外文化交流体系提升晋城文化形象,努力推进晋城文化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加强文化艺术和体育人才库和文化艺术作品库建设。建立健全优秀文化艺术和体育人才选拔和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评价机制。

4.“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4.1 深入推进文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提高针对性和含金量,更好地扶持和引导文化改革发展,全面完成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在深化改革进程中,通过对管理体制、市场引导、文化工作主体、规章制度及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以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繁荣、文化产业的发展和传统文化的传承。深入推进体育训练体制和竞赛体制改革。

4.1.1 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文化管理体制。继续深化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形成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新模式。推动政府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管脚下”向“管天下”转变。完善和出台配套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晋城市文艺作品(文化产品)质量评价标准》《晋城市文化专业人才培养交流管理办法》《晋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晋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及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晋城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方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传承奖励办法》《晋城市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晋城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同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许可实施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加强文化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改善文化法治环境;深入研究文化发展政策,完成5-8项重点课题,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深度融合。

4.1.2推进文化事业改革

在运行机制方面,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统筹兼顾”为方针,以高平市文工团转企改制为样本,在全市文化企事业单位逐步推开。在配套制度方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人事机制方面,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戏曲艺术青年人才培养机制。在市场运营层面,探索文化事业单位创新运行机制,使之尽快进入市场,发展成为有特色、成长好的地方文化企业。

4.1.3推进文化企业改革

    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整合晋城整体资源,通过跨县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培植有规模、效益好的优势文化企业。整合现有文化企业资源,加强重点院团建设,重视基层和民营院团建设,探讨组建晋城市演艺集团公司、晋城市影视集团公司、晋城市文化发展集团公司、晋城市文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晋城市文化投资公司等专业文化企业。对于民营及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要简政放权,采取措施,为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有利条件。

4.1.4 推进文化市场机制改革

在管理机制层面,根据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资金筹措方面,整合和融通财政资金、市场资金、民间资金、公益基金及各类文化事业基金等各种资源,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使政府和市场各尽其职、良性互动。在资源配置方面,整合现有各种体制、各种所有制形式以及各种业态下的原材料、渠道、通路及品牌等资源,积极运用现代营销手段创建晋城整体的文化品牌,增强我市文化产业的影响力。大力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组织我市艺术表演等文化团体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举办有影响的文化会展活动。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文化集团的合作,合资、合作兴办旅游、娱乐、工艺美术、影像制作、装潢设计等项目,利用其市场体系和网络系统,提高我市文化产业和服务业的市场影响力。

4.1.5推进竞技体育体制改革

    推进训练体制改革。完善竞赛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与社会结合举办的多元竞赛体制,鼓励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参与承办体育赛事。

4.2加快构建公共文化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抓手,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在先进文化理论研究服务体系、文艺精品创作服务体系、文化知识传授服务体系、文化传播服务体系、文化娱乐服务体系、文化传承服务体系、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等七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执行和操作层面,严格按照《晋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推进本项工作。

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达到150元,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5%;“三馆一站”覆盖率达到130%,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落到实处,村和社区要设有政府购买的公益性文化岗位;全市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达到1册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以上;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拥有量达到2.5个/千人;新建社区的文化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4.2.1 公共文化

4.2.1.1加强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主导作用

    坚持政府主导,按照标准化、均等化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强政府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

4.2.1.2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统筹兼顾区域和城乡文化发展,统筹兼顾不同人群的文化需求。拓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明确老少边穷地区服务和资源缺口,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以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农村留守老人、妇女与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三留守”人员、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

    统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完成市、县两级大型公共文化场馆(主要是图书馆、文化馆)建设任务。其中城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达到全省一流水平,在中原经济区各地市中位居前列。以文化惠民、文化育民、文化乐民为服务主线,确保文化共享工程的各项任务在新时期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协调相关单位在各广场、商场、校园、机关的活动场所和活动场地,建设有特色、有特点的文体活动聚集地,以引导和促进广场舞等群众娱乐活动的健康发展。通过创新投入与有效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的精准化、标准化水平,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简陋、资源匮乏等实际问题。

4.2.1.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以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消费的主引擎,以社会广泛的资金和资源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消费的爆发源。在采购模式上采用消费券、定点定向采购、门票补贴、项目补贴、演出场所运营补贴、作品奖励等多种形式激活公共文化服务消费市场;在资金来源上充分发挥政府财政采购经费的杠杆效应,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社会捐赠管理制度。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

    4.2.1.4壮大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提倡引导建立健康阳光的各类民间组织,如广场舞协会等。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优秀运动员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影响力。要建立“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推动专业艺术院团、体育运动队和艺术体育院校等到基层教、学、帮、带,建立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2.1.5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产品供给

    进一步发挥国家级评奖和艺术、出版等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创作生产更多的优秀文化产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项目,以富有时代感的内容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鼓励专业人员及非专业人员参与广场舞的舞曲舞步创作,推动广场舞朝良性健康方向发展。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团队。通过组织示范性展演等形式,为民间文化队伍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推进红色文化、社区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旅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

城乡建设和文化建设相结合,突出城市形象,加强城乡美学设计,增加雕塑、小品、壁画等文化设施,突出城市文化符号和标志。城市建筑和街巷名称要体现晋城文化元素。加快赵树理文化公园、时家岭文化主题公园、程颢书院文化园、体育公园的建设进度,提高整个城市的文化品位,增强文化气息和氛围。

4.2.1.6推进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要建立健全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评价、动态调整的购买机制。结合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内容、特点和地方实际,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采取购买、委托、租赁、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各种合同方式。建立以项目选定、信息发布、组织采购、项目监管、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根据所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特点,分类制定内容明确、操作性强、便于考核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方便承接主体掌握,便于购买主体监管。加强对服务提供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和对服务成果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应结合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作为付款的重要依据。建立购买价格或财政补贴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承接主体服务内容和质量,合理确定价格,避免获取暴利。

   4.2.2广播电视电影

进一步推进有线广播电视发展,优化网络结构,重点推进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开展光缆入户,拓宽增值业务;广播电视制作播出向全面数字化、网络化和高清发展,创新节目制作,打造品牌栏目;全面完成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建设,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转变,适时停转模拟电视发射;继续开展“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寄宿制学校爱教影片放映工程,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并探索创新“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放映新形式,逐步实现室外看向室内看、站着看向坐着看、夏季看向全年看的转变,在全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部分大村建立室内固定电影放映点约100个。

4.2.3新闻出版(版权)

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促进文化晋城建设。加大以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为重点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提升力度,补充后续资金,提升管理水平。以市区的20家邮政报刊亭为基础,与我市“24小时自助图书馆”建设项目相结合,运用市场运作和政府补贴的模式,规划和建设公共场所阅读网点。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文体宫等公共文化场所提供公共阅读空间和服务。加强城市社区图书服务网点、各类校园书屋和报刊网点建设。

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及时更新市直单位责任人数据库,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县级各单位责任人数据库。与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采管办联合出台《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正版操作系统及相关软件产品的通知》,从源头上进行规范。到2020年,正版化率力争达到90%。

推动软件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审计监督、年度检查报告、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到实处,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和省版权局的要求,与国资经信委联合,做好整体规划部署,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地方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由市银监、保监、证监等部门牵头,以软件资产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巩固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成果,加快推进中小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软件资产台账,规范软件使用管理。

4.2.4  群众体育

加强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健全体育组织网络,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推动全民健身组织“3+x”模式建设“强健体魄· 阳光生活·共享青运”为主题,深入开展“常规性、季节性、业余性”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

市级每年体育竞赛达到50项(次),参加人数达到2.5万人(次);县级每年竞赛达到120项(次),参加人数达到3.5万人(次)。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4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79万。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实行工间(前)操制度,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活动。

市级筹建一个综合体育中心(功能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篮球场(馆)、网球场、笼式足球场等),新建一个体育公园;6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一个标准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主题公园(或健身休闲基地)、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站;乡、村按照“6565”工程建设标准,建成实用、便捷的公共体育设施;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在城区、开发区的社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在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陵川县、沁水县的社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健身步道建设争取达到300公里。学校、厂矿等根据自身条件,对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进行改造用于体育健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以上。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全市各县(市、区)分别建有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拥有量达到2.5个/千人,每周开展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市级体育协会和俱乐部达到60个,各县(市、区)体育社团达到65个;各乡镇(街道)建有全民健身指导站或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立全民健身指导职责,并有专(兼)职体育工作者(体质测定指导员);各行政村(社区)普遍有体育健身组织或队伍,并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或文体活动点,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都要有1-2处专门的体育活动场所

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规范国民体质监测手段、程序和标准,市级每年至少测试1500个有效数据,各县(市、区)每年至少监测并上报300个有效数据。

专栏1:“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设立文化艺术发展基金(公益文化发展基金)

2.建成市文化艺术中心(解决群众艺术馆无馆址、上党戏剧研究院无院址、少儿艺术团无团址的问题,建成4—5个标准化数字电影放映厅)

3.把市群艺馆建成省级示范馆,并实行总分馆制(下设3个分馆)

4.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建成一级站8个,二级站10个,三级站15个

5.加大文化馆建设力度,建成3个一级馆(现有1个),4个二级馆(现有4个);创设开发区文化馆、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6.新建乡镇和村级农村公益电影室內固定放眏点100个

7.建设晋城市文化资源数据库

8.城区完成图书馆新馆建设并投入使用

9.阳城县推进“五馆合一”工程建设完成“两馆一场”(即: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继续抓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雪炭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等国家援建项目工程的申报创建工作

10.陵川县新建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学校人民剧场多功能影剧院

   11.高平市新建全民健身中心和神农大剧院;图书馆新增试听阅览室和咖啡阅览室,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文化馆达到国家三级馆标准

   12.实施体育“6565四级工程”:市级六个一工程:即“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游泳馆、一个大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大型体育主题公园)、一个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县(市、区)级五个一工程:即“一个标准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主题公园(或健身休闲基地)、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站”。提倡有条件的县(区、市)建设融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池、体质监测中心于一体的综合全民健身中心。乡镇(街道)级六个一工程:即“一个全民健身活动广场(多功能活动室或多功能运动场)、一个健身组织网络(健身指导站、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一批晨(晚)练点、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一个特色体育项目、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点”。行政村(社区)级五个一工程:即“一个适合农村(社区)特点的体育场地设施、一个健身组织(体育队伍、社区体育俱乐部)、一个传授体育技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一个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一套体育活动和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

   4.3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体系

    以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市场监管为重点,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初步确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文化市场监管格局。

    4.3.1 培育市场主体

文化企业是文化市场的主体。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保持和发挥国有文化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部署,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把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与资源整合、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打破区域限制和行业壁垒,鼓励有实力的国有骨干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质文化企业、优势文化产业集聚。选择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综合性文化企业集团,加大政策、资源、项目、资金等方面扶持力度,尽快做大做优做强,增强控制力和影响力,使之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   

    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有制经济一样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文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部署,要在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构建开放多元化的文化市场发展格局。

    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充分发挥在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多元化多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小微文化企业走“专、精、特、新”路子,重点支持有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小微文化体育企业进入创业板上市融资,逐步做大做强。

    4.3.2 健全文化要素市场

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是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有机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初步形成,但目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需矛盾仍然突出,文化要素流动仍然不畅,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必须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大力推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

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建设。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鼓励文化企业不断丰富和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电影电视剧、动漫游戏等传统文化产品市场,建设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产品市场,培育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开拓农村文化市场。继续打造综合性、专项性、区域性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拓展文化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加快建设一批大型现代文化流通企业和若干文化产品物流基地,鼓励文化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等先进物流技术开展第三方物流服务,构建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努力实现文化产品低成本、高效率流通和配送。

加强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有序发展文化产权、版权、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文化资产评估体系和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发展以版权交易为核心的各类文化资产交易市场。推进文化资本市场建设,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有效对接,充分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推进文化产权市场建设,加快制定完善著作权、企业品牌等无形资产评估、登记、质押、投资、托管、流转、变现等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依法进行股权、版权、商标、品牌等方面的交易。

加强文化体育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加强各类文化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建设,健全行业规范,完善行业管理,更好地履行协调、监督、服务、维权等职能。积极发展版权代理、文化经纪、评估鉴定、技术交易、推介咨询、投资保险、担保拍卖等各类文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制定和完善文化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引导其规范运作,为各类文化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发展体育服务组织,以赛事组织、场馆运营、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中介服务、体育保险等为重点,逐步扩大体育服务规模。

    4.3.3 激发文化市场活力

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在已放宽社会资本准入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门槛,减少不合理的准入限制,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以技术、品牌、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作价参股,或采取投资、控股、收购、兼并、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参与国有文化企业重组,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并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与国有资本投资同等支持,努力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扩大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准入领域。允许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进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展览馆、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艺术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动漫和网络游戏、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及出版物分销等领域,并享受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切实发挥好、引导好、保护好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积极性。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服务和管理,引导投资方向,抑制无序竞争,促进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4.3.4 改善文化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积极发挥政策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作用,为各类文化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加强版权保护,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推出更多文化精品。

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社会保障、土地使用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改进政府支持文化产业的方式,扩大有关文化基金和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扶持文化创新和精品生产、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文化产业项目研发,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研究和改进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办法,逐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制度,实行多种形式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继续执行和逐步完善文化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贯彻落实和逐步完善人员分流安置、人才使用培训、技术创新应用等方面的鼓励政策,大力优化有利于文化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

加强版权保护。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依法惩处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相关登记备案和年检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合格文化产品进入市场。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理顺互联网管理体制,尽快形成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

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推出更好更多精神食粮。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坚持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不断提高对文化作品评判的导向性、权威性、公信度。改革评奖制度,精简评奖种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机制,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科学制定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考评标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统筹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导向要求与利润指标,推动建立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和经济效益最优化。

    4.4 推动文化(体育)产业升级换代

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着力提升文化产业各门类创意和设计水平及文化内涵,鼓励原创文化产品和服务。深入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和体育竞赛表演业,丰富传统节庆活动内容,支持各县区根据当地自然人文资源特色举办体育活动,策划打造影响力大、参与度高的全国、全省性精品赛事。积极推进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继续拓展体育彩票市场。2020年,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文化及相关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4.4.1 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做大做强文化(体育)产业

“十三五”期间,紧紧抓住园区建设这个牛鼻子,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优化政策环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强化孵化功能,增强面向全社会的服务能力,培育和做大做强文化(体育)企业集团。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继续支持国家级、省级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集聚产业,突出特色,促进文化(体育)资源集聚和合理配置。

4.4.2推进文化(体育)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    

大力推进文化与体育、文化体育与旅游、科技、建筑、饮食、农业、制造、教育、健康、养老等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集中优势资源,扶持一批文化、体育骨干企业、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推动文化(体育)产业升级换代。

文化与体育业的融合。推动与体育赛事相关版权的开发与保护,探索建立与体育赛事相关的版权交易平台。加强体育产品品牌建设,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推进相关产业发展。

文化(体育)与旅游业的融合。坚持健康、文明、安全、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质量,以旅游扩大文化、体育消费。支持开发康体、养生、运动、娱乐、体验等多样化、综合性旅游休闲产品,建设一批休闲街区、特色村镇、休闲度假区,打造便捷、舒适、健康的休闲空间。总结和提炼我市独特的文化元素,开发、创作一批反应古典神话、耕读文化、廉洁文化、红色文化和传统技艺、文化遗产的文化旅游纪念品、礼品,提升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服务设计的人性化、科学化水平,满足广大群众个性化旅游需求。充分发挥我市文化资源优势,加强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下大决心、大力气、大功夫发展以沁河古堡、万里茶道、太行风光为核心的特色文化旅游,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建设文化旅游精品。加快智慧旅游发展,促进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支持开发具有晋城地域特色和风情的旅游演艺精品和旅游商品,鼓励发展农家乐等特色旅游餐饮和主题酒店。加快体育旅游发展,打造特色体育旅游精品路线。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加快培育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深入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支持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文化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加快文化企业技术改造步伐。大力推动传统文化单位发展互联网新媒体,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升先进文化互联网传播吸引力。深入挖掘我市优秀文化资源,以星宿文化为载体,推动动漫游戏等产业优化升级,打造晋城品牌。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建设。推进数字绿色印刷发展,引导印刷复制加工向综合创意和设计服务转变,推动新闻出版数字化转型和经营模式创新。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提升我市文化服务水平和服务品质,推动优秀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用新技术拓展文化服务空间、增强文化服务效果。强化与规范新兴网络文化业态,创新新兴网络文化服务模式,繁荣文学、艺术、影视、音乐创作与传播。加强舞美设计、舞台布景创意和舞台技术装备创新。坚持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相结合,促进艺术衍生产品、艺术授权产品的开发生产,加快工艺美术产品、传统手工艺品与现代科技和时代元素融合。

    文化与建筑业的融合。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水平,完善优化功能,提升文化品位。注重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加强城市建设设计和景观风貌规划,突出晋城地域文化特色,有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提高园林绿化、城市公共艺术的设计质量,建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形象鲜明的特色文化城市。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培育村镇建筑设计市场,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幸福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因地制宜融入文化元素,完善建筑、园林、城市设计、城乡规划等设计方案竞选制度,重视对文化内涵的审查。鼓励装饰设计创新,引领装饰产品和材料升级。

    文化与农业的融合。强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场所的创意和设计,建设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传承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园。注重农村文化资源挖掘,不断丰富农业产品、农事景观、环保包装、乡土文化等创意和设计,着力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知名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产品产业化。发展楼宇农业、阳台农艺,进一步拓展休闲农业发展空间。支持专业农产品市场建设,推进特色农产品文化宣传交流。

文化与饮食业的融合将晋城饮食文化建设列入餐饮行业的重要工作范畴,提升餐饮行业的整体素质,加强餐饮行业文化基础建设。要充分利用好晋城饮食文化特色资源,保护、传承好老字号和传统晋城小吃等饮食文化,开发具有晋城特色的新产品,提高晋城餐饮文化的软实力

4.4.3 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优化政策环境。在认真贯彻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文化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在财政、税收、土地、工商、投融资、资产处置、经营准入、产品流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才引进等方面继续完善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保驾护航、提供动力。放宽文化(体育)企业工商登记条件,降低设立门坎,对微小文化(体育)企业不设限制。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均支持企业设立和经营。凡依法申办的企业,可自行选择规范的企业名称、字号,支持规模较大的文化企业依法申请使用无行政区划、无行业限制的企业名称。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将改造后的旧厂房、仓库等作为文化(体育)企业的注册经营场所。

    优化市场环境。改善和创新市场监管,严格实行管办分离,严肃查办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支持非公有资本通过合资、合作、参股、联营、特许经营等形式,兴建民间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电影院、健身场馆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等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兴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文化大院、群众文艺团队、社区文化体育服务组织、民间文艺协会、民间文化体育社团等。非公有资本兴办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文化体育项目,在政府购买等方面享有与国有单位同等待遇。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小微文化企业及小微文化企业份额达到30%的联合体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投标产品和服务,可在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规定范围内按较高标准执行。要以保护知识产权和公平交易为核心,搭建市场服务平台,促进中介组织的发育,疏通高新技术进入文化(体育)产业的渠道,创新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模式、机制。

优化投融资环境。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示范作用,逐步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项目补助、保费交纳、奖励等方式,用于培育壮大各类有发展潜力的文化企业。在申报国家扶持资金、安排地方预算内投资以及市级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知识产权、科研专项、文化科技融合、中小微企业等资金时,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实现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企业需求有机衔接。完善政府文化采购制度,提高文艺惠民演出补助标准,落实市、县、镇惠民演出补贴配套资金,实行按质定价,同质同价,鼓励和发展演艺经纪机构,培养高水平的演出经纪人,提升城市文化艺术水平。转制文化企业,由财政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用于创业发展的剧目创作、设备购置等方面的资金予以一定支持。

专栏2“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建设项目

1.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2.777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

3.简明版《康熙字典》、铁艺、刺绣、漆器等文化旅游纪念品开发

4.皇城相府景区“智慧旅游”项目

5.山西景潮印刷包装基地建设

6.泽州县大阳古镇旅游开发

7.大麻纺织工艺品设计创意提升

8.潞绸文化产品网络推广

9.司徒小镇续建

10.龙王山体育休闲庄园建设

11.体育产业集聚区建设

12.泽州星宿文化产业园建设

13.城区晋城长亮(国际)恐龙文化影视城建设

14.泽州县汽车越野基地、登山基地建设

15.高平市炎帝文化苑建设

    4.5 着力打造特色文化精品和体育赛事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现代人文精神,坚持“两为方向”“双百方针”,以“廉政文化、红色文化、法治文化”为核心,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具有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传统美德得到大力弘扬,民主法治观念和道德规范意识明显增强,全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全面提升。积极参加国家、省各级专业戏剧评比演出。全力推动美术、音乐、歌舞等其他专业文化建设。建立文艺作品库,建立健全文艺作品评价体系。

大力发展体育赛事全面抓好省运会、省单项等重大赛事的综合协调、组织和保障,建立决策科学、运转高效、信息畅通、分工明确、措施完善、保障有力的备战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申办、承办省级以上单项体育赛事,配合山西省体育局承办好办第二届全国青运会部分项目的比赛,承办好两年一届的国际职业围棋混双邀请赛、全国业余围棋公开赛,办好四年一届的全市运动会、农民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全民健身展示大会,培育品牌赛事。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构建多层次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和多层次、常态化的校园足球教练员培训体系。

4.6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以积极挖掘、整理、申报为前提,以科学保护为基础,以有效利用、传承为目的,全面加强文化遗产工作,在保护的基础上利用,在利用的同时保护、传承。振兴传统工艺,整理历史文化典籍,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积极配合并早日融入“中华文化促进会万里茶道协作体”及联盟城市向联合国申报的 “中俄蒙万里茶道”文化遗产工作,加快发掘“万里茶道”28个节点城市之一的晋城市的文化旅游资源,提升晋城文化形象。加快启动高平市炎帝文化的申遗工作,深入推进炎帝文化丰富内涵、独特优势和文化资源的发掘与论证,大力弘扬和传承炎帝精神。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进一步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体系,力争“十三五”末,建成上党(晋城)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出台传习场所开展传习活动的扶持政策,建成一批传习场所;各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有专门的工作机构。

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以沁河流域古堡群保护和合理利用为核心,在发掘、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利用我市得天独厚的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打造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极。

4.6.1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加强基础性、数据性工作。开展对普查资料的整理、编目、存档,加强研究利用,编制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报告,积极推进普查成果和保护成果出版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网站、数字化保护系统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加强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落实科学保护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健全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及传承机制,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命名工作,加强市、县级传承人队伍建设。落实传承人保护措施,鼓励和扶持代表性传承人提高技艺、开展传习活动,对濒危项目和年老体弱的传承人实施抢救性保护。推进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探索科学合理的建设模式和整体性保护方式。建设一批传习基地(传习所)、主题公园(展示园)等,推进代表性传承人“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

加强传承性生产性利用。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基本方针,构建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的战略新格局。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运用现代传播技术,全面提升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水平和传播能力。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实施百村百品工程,促进文化遗产资源在与产业和市场结合中实现传承和可持续发展,对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鼓励各地积极发展依托文化遗产的旅游及相关产业,打造特色文化活动品牌。

4.6.2 加强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推进古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对沁河流域古堡群为代表的古建筑进行有效的研究、传承、宣传和利用。在充分保护的同时,发掘其内在的文化价值,并与旅游、文物等部门携手,实现其良性健康的市场开发。

推进古籍、艺术资料保护工作。对国家级、省级古籍名录项目开展原生性、再生性保护。整理、编辑、出版不同版本的《康熙字典》。开展民国书刊保护工作。加强文化艺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和保护,加快艺术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对我市地方珍稀剧本、道具、舞美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完善。

4.6.3 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文化遗产日”,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活动。推动文化遗产教育和传承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通过各种媒介和宣传手段普及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

4.6.4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数字化进程

    培养一批信息化建设骨干人才,并制定系统的方案,推动我市的文化遗产实现数字化、信息化、影像化、可视化。

专栏3“十三五”时期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项目

1.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

2.实施百村百品”传统技艺复兴工程

3.建成上党(晋城)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4.建立“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园区”,分别设立“主题展示园”“参与体验园”等

5.建成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

6.在各县(市、区)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一所一馆一基地”

7.开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习班”,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8.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9.实施上党梆子和上党八音会抢救性保护工程

10.实施当代上党梆子名家收徒传艺工程

4.7扩大文化对外交流

以提高文化开放水平为着力点,增强对外文化交流,提升晋城文化形象。力争到“十三五”末,形成更加完备的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基本建成对外文化交流体系

4.7.1加强国内文化交流

开展文化成果和产品以及城市形象推介,发挥各类重大文化创意活动的交流与传播作用,支持传播媒体发展,打造文化交流新品牌。继续组织参加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晋商大会文化产业推介会、山西省动漫艺术节等一批重要展会,积极参加深圳、北京等国内外文化产业博览会。积极组队参加省级、国内赛事。

4.7.2加强与国外文化交流

专栏4“十三五”时期对外文化交流项目

1.上党梆子、上当八音会全国巡演

2.晋城非遗走出去

3.太行风合唱团国际交流演出

4.手游全国交流

5.六福客栈国际交流

6.围棋全国交流

7.沁河古堡国际研讨会

8.中俄蒙万里茶道晋城节点遗址研讨会

开展跨区域文化创意项目合作,推动晋港澳台文化合作。进一步掌握国际文化市场准入和竞争规则,加大与国外知名文化企业、文化机构的合作,加大交流人数、交流次数,借助销售网络、传输渠道和易平台,推动晋城创意产品进入海外主流社会,带动文化企业“走出去”。

5.“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建设一批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项目,在重点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

5.1 文化艺术生产创作工程

以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推动传统戏曲传承振兴,为人民群众提供昂扬向上、多姿多彩、怡情养性的精神食粮。编辑一套晋城优秀历史文化丛书,编撰一部晋城文化三十年志,三是创作一批文艺精品。市上党梆子剧院围绕“三年一部新创剧目,一年一部复排(移植)剧目”目标,积极开展剧目创作。市歌舞剧院《大道无垠》打造成保留剧目,力争走向全国推出全省首部3D舞剧《小二黑结婚》,并以此为龙头,创作以3D形式展示“沁河古堡”建筑群为内容的大型演艺剧目。市群艺馆创作一部上党八音会音乐作品(或剧目)和一部交响合唱(或合唱音乐剧)。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创作3-5部传统戏曲精品力作。

5.2 文化园区建设工程

    5.2.1 777文化创意园

建成一个包含文化创意、文化艺术、文化经纪、企业孵化、扶持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复合型文化产业园区。吸引大批文化企业入驻园区,尽快形成三个平台:一是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和孵化平台,二是文化欣赏、传承、娱乐、交易平台,三是文化与实体经济互动融合平台。完善服务功能,落实优惠政策,培养高素质文化创意领军人才,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创造具有国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文化航母,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发挥重要作用。

    5.2.2 星宿文化产业园

建成以动漫和影视产业为主的、具有独特文化内涵和天文知识普及、教育功能的大型文化园区包括珏山星宿动漫体验园和金村星宿主题公园。通过举办每年一次的星宿文化宣传月,传播和普及天文知识,培养青少年的爱好和兴趣。要进一步挖掘晋城古代深厚的星宿文化资源,运用现代科技打造更多的生动活泼、妙趣横生的影视作品,充实人们的文化生活。结合星宿文化的传播,创作一大批图书、影像、服装、玩具、工艺品等衍生产品,开发与之相配套的旅游景点和观测、体验场所,扩大和改善食宿、休闲、创作、广告、导游、个性产品定制等服务,增强自我扩充能力。完成电视动画3 D动画电影《泥巴精灵喜子哥》《捣蛋鬼氐土貉》《彗星女神》《花仙虚日鼠》《帅才牛金牛》。

    5.3.3 司徒小镇

建成以现代农业会展服务为核心的休闲娱乐和文化体验综合产业园区。进一步挖掘晋城古代深厚的文化资源,引进非遗项目和传统民俗,充实明清一条街。依托农博馆等已建成场馆,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会展经济。引进和开发一些能长期吸引市民和游客重复消费的项目,如野生动物园、非遗展示和体验园、大型实景演出剧场等。

    5.3文化场馆建设工程

    5.3.1市文化艺术中心

    继续推动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但因种种原因未完成工程进度。完成原石民纪念馆工程,谋划好文化主题公园和体育主题公园(含晋城市体育中心项目)建设。

5.3.2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实施乡村两级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提质增效工程。各级政府要将基层文化服务场所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制定切合实际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继续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办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行政村文体活动场所(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施建设和基本服务,建立健全城市新建住宅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机制,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基层文化服务场所真正成为我市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

    5.4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

5.4.1打造历史文化名城

提炼并合理运用晋城古城古堡古村落厚重的人文底蕴,坚持人文与自然结合、风物与民俗结合、软件和硬件结合,历史和现代结合,努力打造具有华夏文明底色的历史文化名城。重点做好对主城区建成区的街道街区进行名称梳理、更名改造,并设立文化标识;对城市主城区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形象改造提升,以城市雕塑为主要内容,重塑城市公共空间;充分发挥文化部门的职能作用,提前介入新建街道街区、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设计,确保晋城独特的文化元素得到科学合理地运用。

5.4.2助力特色文化旅游

    充分利用好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并全力打造晋城独特的文化符号,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晋城特色文化旅游。重点做好沁河古堡文化的挖掘保护,为沁河古堡开发利用提供内涵支撑,助推沁河古堡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打造沁河古堡休闲探秘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做好太行山水,特别是王莽岭、析城山、历山、羊头山相关的箕子围棋文化、商汤祈雨文化、舜帝徳孝文化、炎帝农耕文化的深度挖掘和运用设计,丰富棋子山、析城山、历山、羊头山景区的文化旅游内涵。积极筹备如世界智力运动会等相关的文化体育活动,切实将棋子山打造成世界级的“围棋圣地”,将析城山、历山打造成享誉世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体验基地,将羊头山打造成海内外华人寻根祭祖圣地和炎帝农耕文化旅游区。

5.4.3打造特色文化村镇

结合历史文化名村(镇)、美丽乡村等建设,以沁河、丹河流域村镇为重点,启动沁丹两河沿线的文化资源全方位优化提升,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小康文化、古村落文化,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小镇、文化乡村。做好茶马古道晋城段沿线的文化资源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争取在太行陉、白陉沿线建成体量较大、辐射较广的民俗风情、工匠技艺体验基地。

5.5乡村文化记忆工程

    全面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各级政府要将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乡村历史脉络、文化烙印、发展轨迹、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和乡风民俗等文化资源进行调查和梳理,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因地制宜加以展示,在文化原生地保护、展示、宣传和传承优秀文化遗产。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乡镇都有系统完整、图文并茂的文化发展记录,每个县(市、区)都有生动、翔实、准确的县域历史文化资料数据库,全市基本建立乡村文化保护利用、检查评估、全面保障长效机制。

5.6“百村百品”传统技艺复兴工程

依托晋城丰富、独特的传统手工工艺,通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开发市场广阔和附加值较高的文化产品,利用农村闲散劳动力资源或农闲时节组织100个村庄生产100种(件)传统文化创意产品。成立晋城市传统技艺研究所”,聘请专业研究人员,负责挖掘、整理、筛选传统手工技艺并进行创意设计。建立“晋城市传统手工技艺网商平台”,宣传、推广晋城手作。

5.7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

突出选材、培养、输送、跟踪四个环节,积极构建以基础教育阶段为基础,坚持以少年儿童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后备人才培养机构为骨干,以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体育运动学校为核心,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形成规模、布局、结构合理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6.保障措施

    6.1政策保障

    严格落实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和改善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快建设文化投融资平台,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出台文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完善文化市场准入等政策,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在土地使用、技术创新、财税政策、融资服务、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运用产业政策鼓励文化企业集成应用高新技术,支持文化装备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政府通过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资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文艺创作、扶持文化创意企业、资助文化企业孵化中心以及奖励、贴息、减税等方式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壮大。

    6.2制度保障

    进一步完善法规规章,依法加强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规范管理。对相关社会组织的发展进行制度支撑,制定有利于文化发展的政策和相应的扶持办法,形成有利于文化发展的创新激励机制等。同时完善文化市场法规建设,对于相应法规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制定和实施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法规,为晋城文化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认真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探索制定文化发展的地方性规范文件,重点建立健全《晋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晋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及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晋城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方案》《晋城市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并认真监督实施情况。

   6.3投融资保障

增加财政资金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必要投入。在文化装备与系统平台建设、文化园区建设、文化科技提升计划、文化传播渠道建设、文化科技成果对接和转化、移动媒体核心传播体系建设、文化科技研究机构建设及相应高端人才引进、重大奖项和活动等方面支持一批具有重要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的项目。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建立健全同晋城市经济实力相匹配、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投融资保障机制。转变政府资金扶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建立公共文化发展基金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吸引优质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等社会资本晋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领域投资。

    6.4人才保障

实施高层次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熟悉市场规律、懂文化、善经营的现代文化领军人才。用足用好国家、省、市招才引智的相关政策,有计划、有重点地从海内外引入文化发展亟需的各类人才。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各类拥有一技之长的文化、艺术专业工作者的保护和使用。

建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构建与我市文化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人才开发、培养、引进与管理机制,健全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完善文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研究出台《文化企事业单位智力贡献参与分配的实施意见》,允许文化人才通过技术、专利、品牌入股,探索高层次文化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对为晋城文化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以及重大文化成果进行奖励。实施特级专家聘任制度,实施首席专家、文化大师工作室制度。建立市级文化荣誉制度,设立晋城文艺“终身成就奖”“德艺双馨奖”,并畅通省级相关人才评选的推荐渠道。成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晋城市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专项推进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文化局)。

建立文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成立文化人才评价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文化中介组织作用,大力培育符合现代文化人才成长、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需求的文化人才专业培养机构。建立实施文化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健全科学有序的考核管理办法,调动各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形成全市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实施 “四个一批”文化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用5-10年左右的时间,聘请一批国际、国内顶级艺术大师和杰出文化企业家担任市政府文化顾问;引进培养一批国家文化名家和晋城文化名人;引进培养一批领军型文化事业人才和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发现培养一批乡土文化能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6.5知识产权保障

加强知识产权特别是版权保护,支持现代著作权保护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版权授权体系发展。指导和鼓励文化企业、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鼓励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发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鼓励自主创新形成的文化创意和艺术成果及时申请、注册知识产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对违法侵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文化产权交易。

6.6政治生态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弘扬廉政文化,为实施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以廉政勤政为主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坚持与体制改革和行业发展相适应,从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违纪惩处、从业规范、党风廉政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施“六权治本”,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规范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