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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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文化馆(晋城市书画院、晋城市美术馆)

发布日期: 2021-07-14 发布机构: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对群众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群众文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 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

  3. 负责研究创作美术、书法、舞蹈、摄影、音乐、曲艺、戏剧等作品。

  4. 负责对民族民间文艺作品进行挖掘、整理。

  5. 负责开展美术馆典藏工作以及相关文化艺术交流和学术研究工作。

  6. 负责举办公益性展览、讲座、培训工作,负责场馆免费开放工作。

  7. 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