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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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TA0015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07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霍毓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智慧城市框架下公共卫生系统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协调共享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市以推广5G+智慧医疗应用为统领,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晋城市全民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公共卫生系统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协调共享。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完成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目前,依据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我委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项目标准规范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公共卫生和医疗数据交换共享文档、接口标准等信息标准的编制,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体系,规范全市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建设标准,已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建设,打破数据壁垒,促进全系统信息数据共享融合。成立晋城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专家评审委员会,指导各医疗机构规范建设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

二、完成晋城市全民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医疗和公卫等数据的互联互联。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基本建设完成,主要包括晋城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晋城市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绩效考核系统、双向转诊管理系统、区域影像管理系统等子系统的建设。系统功能已满足了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服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等业务需要;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完成了与市级平台数据接口对接,各机构部分医疗和公共卫生数据已上传至省、市大数据平台,实现了医疗和公卫等数据的互联互联。我市智慧医疗一期工程已建成全市区域影像数据中心,实现全市9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学影像智能辅助诊断,远程影像诊断、电子云胶片、医疗大数据决策等功能。完成了市、县级医院影像图片及报告的全域采集与共享,形成患者全生命周期的影像数据链;同时以信息化方式促进影像检查结果的互认与共享,为临床诊疗提供全面的辅助检查数据支撑,弥补基层医院对影像诊断能力不足问题,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您提出的智慧城市框架下公共卫生系统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协调共享的建议,我们将认真吸收采纳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进一步完善晋城市全民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公卫系统的使用覆盖率,及时督促各医疗机构医疗公卫数据上传,实现数据共享。其次,加强指导各医疗机构规范建设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提高各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公共卫生系统与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协调共享。最后,推进晋城市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建设晋城市电子健康卡电子健康卡(一码通)创新应用平台,进一步推进电子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电子健康卡等“多码融合”。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张俊威

承 办 人:李剑刚

联系电话:2060615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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