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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TA001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07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田小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这一建议,为了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几年来,我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配备情况采取了多项措施,大力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020年疫情以来,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市、县两级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力度逐年上升,截止目前,共投入财政资金7357.2万元,其中:阳城县共投入417.2万元,陵川县共投入1820万元,沁水县共投入5120万余元,泽州县今年拟投资500余万元,通过进一步对乡村基层医疗设备进行更新完善,大大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环境和硬件设施配套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配备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均按照《山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对基础医疗设施(心电图机、X光机(DR)、生化分析仪等14类设备)进行了完善配备。在达标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基层医疗卫生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医疗所需设施设备情况,进行了设备补充采购,目前,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备配备均已到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置参考标准要求》。二是加大地方政府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城区:2023年为村卫生室招标采购了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X射线胶片观片灯、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等26类2612件医疗和办公设备,已于2023年1月29日进行了意向公开,1个月公示期结束后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目前所有设备已配备到位。泽州县:今年县政府拟投资500余万元对乡村基层医疗设备进行更新完善。阳城县:2022年以来,政府以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山区卫生院、工程债务、其他配套管理建设等多项措施对全县18个乡村医疗机构投入共417.2万元,大大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环境建设和硬件配套设施。阳城县:村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达到了四室分离。每个村卫生室都配备了标准化设备和50种以上的基本药物。陵川县: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000万元,对2021年水灾受损的11个乡镇卫生院损毁房屋进行了加固维修,共涉及114个维修点,拆除重建杨村卫生院门诊楼,潞城卫生院部分损毁房屋,新建浙水村和太和村两所卫生室。二是积极申请县财政资金820万元,按照《基层医疗卫生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了制氧机、抢救箱等必要设备,切实提升了村级医疗救治设施设备能力。沁水县:投资4000余万元新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龙港镇卫生院已全部投入使用;投资700余万元完成了郑村镇卫生院建设全县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到100%投资420余万元对全县238个村级卫生室进行了达标建设村级卫生室达标率98%以上,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药品配备均达到了《山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

二、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人才下沉”,和“优化规划设置,整合基层卫生优质资源,推动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这两点建议,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村来村去”定向培养村医工作;开展从现有中专医学学历以上人员中选聘乡村医生工作;鼓励通过"三支一扶"等渠道公开招录医学院校的大学生补充村医队伍。截止目前泽州、高平、阳城、沁水共培养了526名学员。二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后备力量培养开展农村订单定向中专以上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由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委托山西省中医学校开展免费医学中专生培养工作(中医学专业,村卫生室岗位),以全日制形式进行普通中等医学学历教育,学制三年 ,学费全免2017以来,全市共招生148人。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2018年以来,共培训乡村医生1350,骨干乡村医生256人。是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允许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在全县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内统筹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县探索建立“县级统筹、重点保障、动态调整”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制度。各地要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改进公开招聘办法,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卫生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艰苦边远地区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允许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编制范围内,按照国家和我省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根据岗位需求自主招聘,招聘结果报人社、机构编制和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三、针对您提出的“完善基层医务人员的激励机制”的建议,按照“两个允许”要求,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措施。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在当地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总量的5倍以内核定,其中超过1倍绩效部分财政不予负担,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可纳入绩效工资总量。鼓励开展医养结合、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特色服务,拓展业务范围,扩大服务收入。允许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按照岗位类别、职称级别、技术难度、工作量、风险程度等,自主决定内部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持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全面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张俊威

承 办 人:吴胜昔

联系电话:205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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