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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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TA0033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07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姬素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级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健康工作,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但是与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相比,我市妇幼健康事业还存在服务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滞后、人才严重短缺、保健和临床服务能力尚需加强等问题,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多方的协调与解决,对此,市卫健委高度重视,把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常抓不懈,推动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做好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我委下发了《晋城市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除城区外,其余县级妇幼保健院均列入了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针对县域内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结合自身发展和实际需求,着力加强妇幼保健、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能力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重点医疗设备配备,重点提升妇产科和新生儿科服务能力,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建设和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充分应用“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国家卫健委妇幼司高度重视妇幼信息化建设,2021年以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省域妇幼健康“大手拉小手”行动,充分利用“云上妇幼”平台,开展培训、实现远程指导、会诊、转诊等工作,促进妇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提升母婴安全保障能力,切实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三、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市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业务发展受限、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防控建筑(隔离)布局不合理、床位短缺等远远不能满足全市妇女儿童需求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等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市妇幼保健院,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申请晋城市妇幼保健院易址扩建的请示要求,下一步将继续协调推进此事的进展。

四、加强妇幼卫生健康人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是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的关键一招,鼓励市妇幼保健院和各县妇幼保健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妇幼保健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本地户籍的优秀人才到妇幼保健机构工作,有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妇幼保健和临床服务人才培训。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产科、儿科人才的培养,积极通过人才培养、培训、引进及激励,有效解决好全市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等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五、持续拓展中医适宜技术融合妇幼保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优化中医临床科室的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服务,充分利用孕妇学校、家长学校等,推广中医治病理念和方法,提升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下一步,我们继续将坚持新时代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为妇女儿童提供规范的医疗保健和健康管理,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推动全市妇幼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张俊威

承 办 人:贾震华

联系电话:2055714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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