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本轮疫情整体进入扫尾阶段,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精准防控、科学防控的原则,现对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
交通卡点
按照“防输入、保重点”的原则撤销部分疫情防控检查站点,保留入省公路通道和相关交通场站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对所有经疫情防控检查站点省外入晋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二、
聚集性活动举办
各类大型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承办)单位按照“一活动一方案”要求,科学制定防控方案,控制活动规模,严格落实人员筛查、健康监测、测温验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保持间距等防控措施,严防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传播。
三、
重点机构
1、全市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学生及共同居住人员,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
全市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自11月23日起恢复线下培训,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教育部门要求执行。
☞ 对异常购药人员,应劝导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采集购药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防控办和市场监管部门。
3、全市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重点机构非必要不探视,原则上对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谢绝探视。
四、
公共场所
五、
公共交通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