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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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476号)

发布日期: 2022-09-07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截至9月5日24时,国内疫情涉及28个省、139个地市,其中高风险地区1867个、中风险地区1768个,我省周边河北、陕西、河南、内蒙古疫情持续发展,我市自8月17日以来,连续发生2起省外输入性疫情。临近中秋、国庆,聚集聚会活动增加和人员流动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外防输入”压力巨大。为确保2022中国·山西(晋城)康养产业发展大会顺利举办,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筑牢屏障,严防疫情输入

(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严格落实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后境外返回人员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全流程全链条闭环管理;

对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和相关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岗前培训、规范防护、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全程闭环等防控措施;

对在陆路、航空、水运口岸等单位从业的高风险岗位人员,提前排查登记,做到底数清晰,对拟来返晋城人员,要严格查验脱离工作岗位后,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证明,纳入社区管理,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措施;

对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返晋城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防市外疫情输入

所有省外来返晋城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落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提前晋来登报备。严格涉疫地市入晋返晋人员第一时间、第一落点“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隔离管控”全链条管理措施;

对西藏,海南,新疆,青海,陕西省西安市、商洛市、渭南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开封市、安阳市,四川省成都,贵州省贵阳市等重点疫情地区全域来返晋城人员进行管控,来返晋城后至少进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外省有1例本土病例所在地市的来返晋城人员,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社区“五包一”管理,对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对象,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单采单检”措施;

对无疫情地市来返晋城人员,由社区、法人单位监督其落实3天自我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期间在有限范围内活动,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聚餐聚会,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省内外市涉疫县(市、区)来返晋城人员,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分别落实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中高风险区以外其他地区来返晋城人员,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对省内外市非涉疫县(市、区)来返晋城人员,需提前在晋来登报备,抵晋城后完成3天3检(可不再第一落点进行核酸采样),有序流动。

(三)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全面落实核酸检测、消毒消杀、索证索票措施;

对所有寄递物流在第一时间、第一落点实行总仓管理,逐件实施六面消杀,对国际邮件和中高风险地区寄递实行专人、专区、专通道管理。

强化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风险防范,聚焦“人、车、货、场”四个重点部位,严格落实“凡进必检、凡进必消”要求。

(四)严格交通运输防控

一要强化长期停留司乘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货车司乘人员管控措施及点对点转运工作的通知》(晋市保通保畅领导组发[2022]14号)要求,对健康码绿色的货车司乘人员,在完成查验和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后,按照“即采即走即追”的规定立即前往装(卸)货地点完成装(卸)货,对不在我市停留的货车司乘人员,即卸即装即走后立即离晋。对省外来返晋城拟在我市长期停留的货车司机,由社区、法人单位监督其落实3天居家或健康驿站健康监测措施,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对于有多个收货单位的,统一在总仓卸货分发[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要求],并立即落实对司乘人员的管控措施。

二要强化第一落点延伸管理。对于晋钢、富士康等大型企业,可将第一落点信息查验、核酸检测等工作延伸至企业,压实法人主体责任,在企业设置专用停车装、卸货区,设置醒目标识,严格省内、省外分区停放,严格货车司乘人员信息登记,开设多条核酸检测通道,安装监控探头做到监控全覆盖,严格出口查验制度,督促货车司乘人员落实管控措施。属地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驻场帮助企业开展工作。

三要强化主管部门前置管理。交通部门要立即对全市5.2万余名货运司乘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我市政策,入晋前提前通过“晋来登”报备,在做好保通保畅工作的同时,提前将其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

四要强化服务区和收费站闭环管理。辖区内各高速公路服务区要安排核酸采样点,从即日起至9月15日,服务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每日1检,期间不得离开服务区。收费站员工做到上下班“两点一线”,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途中停留时间,非必要不与他人接触,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交通卡口场站组要合理制定错峰调节、客货分离、人车潮汐流动等制度,借鉴前期统筹疫情防控和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十项措施”,在守牢疫情防控底线的前提下保证道路畅通。

二、强化监测,严防疫情反弹

(一)加密重点人员检测频次

对密接人员实行1天3检;

对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2类重点人员实行每天2检;对冷链食品、快递外卖、货运物流、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交通服务、旅游行业等34类重点人员实行每天1检;

对高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技工院校、体校、民办培训机构食堂厨师、服务人员等重点人员实行2天1检;

对学校、洗浴、理发、家政服务、电影院、装修装卸、施工工地、生产车间、服务窗口等29类重点人员实行3天1检。

(二)加强社会面核酸筛查

按照“谁管理、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从即日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各类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控制人员数量,人流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全面落实规范佩戴口罩、测体温、查“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和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于急危重症等特殊情况,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核酸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为由拒诊。

对全市常住居民和外来人员的常态化核酸筛查,暂时调整为每7日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测,对未按期完成检测的,属地防控办要及时赋黄码,督促其尽快完成检测。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情况,采取固定采样点与流动采样点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延长采样时间、增设采样通道,同步做好各零售药店有卫生资质人员采样培训工作,有效缓解采样压力。对于不履行查验责任,不执行查验规定的场所和单位,根据情节予以关停、限期整改等处罚,对于造成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严格大型活动举办

暂停大型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和游园、庙会、集市、民俗、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活动。要加强会议、婚宴等聚集性活动的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聚集性活动报批流程,活动现场要配备核酸检测手段,加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强化风险排查。

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各类会议确需举办的应当控制人数,50人以上活动的主办单位按照“一活动一方案”要求,科学制定防控方案。

(四)严格旅游行业防控

要加强旅游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从即日起,各级各类旅行社不得组织途径或目的地是涉疫地市的旅游团队,各景区、景点不得接待有涉疫地市旅居史游客。

对外市游客,要在抵晋城后前3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3天3检);从第4天开始,每2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晋城。

各旅游景区对进入景区的游客要逐人测温扫码(场所码),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需较长时间停留,人员众多的室内密闭场所(如大型演艺场所等)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严格节假日防控

从即日起,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本市,确需离市的,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对已在外地的人员,所在单位要督促其在返晋城前主动报备,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引导广大群众就地过节,坚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返市,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倡导线上问候、视频拜访,减少走亲访友、聚餐聚会。

三、严格督导,压实“四方责任”

(一)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掌握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要切实履行防控投入责任,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关心关爱一线疾控人员、医务工作者、社区防控人员等,按规定落实相关补助政策。加强疫情防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二)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

从即日起至康养产业发展大会结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一次为期15天的专项整治,确保涉及人员密集流动的重点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监所、民政服务机构、学校等)、重点商贸场所(包括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服务场所(包括餐饮场所、旅游场所、会展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包括交通场站、公园等)等4大类重点场所不发生燃点漏点。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隔离酒店管控组、社会面防控组、社区乡村防控组、货运物流快递组、冷链食品和市场组、交通卡口场站组、教育防控组、企业防控组等工作组要针对各组职责分工,同步开展全链条专项整治。

(三)压实法人单位主体责任

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居)委会要全面落实“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强化各单位疫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责任,每个单位都要设立健康管理员。

(四)压实家庭个人防护责任

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和丰富多样的宣传手段,引导广大群众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随身携带、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1米线等常态化个人防护措施不松懈。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责任追究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历次省委、市委专题会议安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要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通报机制,加强对“四个责任”落实的督查,对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对因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