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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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逐步启动惠民“小药箱”配送服务

发布日期: 2022-12-23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2月21日,记者从市疫情防控办获悉,面对近期市民群众对相关防疫药物的需求量持续攀升的现状,市疫情防控办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轻症患者居家治疗惠民小药箱配送服务的通知》,要求我市相关部门拓展进货渠道,强化资源储备,逐步向新冠肺炎轻型症状患者提供满足基本治疗需要的“小药箱”,确保及时方便解决群众居家治疗需要。

据悉,“小药箱”分为儿童、成人、老年人3种用药套装:每个均为3天用药量,内装药品主要为布洛芬、复方氨基烷胺片、氨咖黄敏胶囊等;防疫物资包括抗原试剂、消毒酒精、N95口罩等。群众可按需选择性购买,不做捆绑销售。其中部分药品、物资可医保报销。

“小药箱”储备方面,《通知》要求,市工信部门等要组织我市药品生产企业积极生产、相关药品批发企业多方采购,于12月24日前完成我市人口25%的等额数量储备,12月30日前完成50%的等额储备,2023年1月5日前完成90%的等额储备。

记者了解到,在“小药箱”申领和配送方面,按照“储药于基层、储药于医疗”原则,根据辖区人口数、轻症患者数、药品短缺情况等,委托药品批发企业配送至各县(市、区)医疗集团,各医疗集团结合实际制定的药品分配计划,发放至所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小药箱”的使用方面,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要根据病人症状科学诊断、合理用药、有偿发放。将优先发放给辖区内儿童、65周岁以上老人或有基础疾病且症状明显者。针对全市脱贫攻坚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人员,凭相关证明免费领取。对家有存药的,原则上不予以发放。对领药人员,要进行跟踪询诊,了解康复情况,如症状大部分缓解,但确需再次用药的,可酌情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