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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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427号)​

发布日期: 2021-12-24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第427号)

针对目前全国疫情发展的紧急复杂形势,特别是我省运城市发生关联西安的输入性疫情,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第五十四次专题会议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牢牢守住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做好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卡口防疫检查

(一)自2021年12月23日19:00时起全面启动环省高速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阳城县、沁水县除环省高速外还要启动通往运城、西安市所有国道、省道检查站点,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核酸采样点。查控时间暂定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3日,具体情况视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1.对进入我市的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查验中发现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要进一步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予以劝返。

2.所有跨省、市运行的班线和跨省、市运行的公交车辆进入我市各高速卡口时,工作人员对车辆所有车门粘贴封条,待车辆到达客运东站或各县(市、区)所属客运场站时, 由场站工作人员统一启封后,逐一验码测温方可出站。封条由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印制盖章,并协调各自卡口交通工作人员进行粘贴。

3.高速公路公司部署各高速收费站,对过往车辆精准识别,采取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车辆发放红牌、市域内流动发放绿牌、其他地区发放黄牌的分流检查办法,提高检查效率。市域内流动车辆凭收费站发放的绿色通行卡一律放行。

4.各检查站要遵循“一断三不断”原则,“一断”是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三不断”,就是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能断。要备好铲雪除冰工具和融雪融冰物品,以防出现交通事故。

(二)全市各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继续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点、核酸采样点和临时隔离场所,对所有乘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要进一步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在第一落点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并通知属地防控办,点对点接送,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进一步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在第一落点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签订承诺书,在核酸检测结果出具之前,点对点到达目的地,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红码参照高风险地区、黄码参照中风险地区人员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三)各防疫检查站点在查验工作中发现的体温异常、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和健康码非绿码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办进行处置。

二、严格重点人员管控

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特别是12月4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12月19日以来有河南省周口市,12月20日以来有山西省运城市旅居史来(返)晋人员要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与病例活动区域和场所有交集的来(返)晋人员。要严格实施“14+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其接触者进行“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二)西安来(返)晋人员。对12月4日以来有西安旅居史来(返)晋人员,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三)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来(返)晋人员。

对14日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分别严格实施“14+3”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14天内有报告本土阳性病例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晋人员。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调整风险等级后按相应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出省返晋人员。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落实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满时再做1次核酸检测,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强化居家隔离管控。各县(市、区)防控办要严格评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集中隔离。社区(村)要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通过严格落实街道(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责任制,建立管理台账,发放配合疫情管控法律告知书,并全部安装“门磁传感器”,确保观察对象在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三、严格重点场所管控

全市各交通场站、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公园、农家乐等文化娱乐场所坚持“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落实体温必测、三码联查、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市所有景点、景区等文化旅游场所和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要对查验中发现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入内,并第一时间将人员信息推送属地疫情防控办。

全市室内文化场馆、网吧、健身房、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KTV、舞厅、游戏游艺厅)、酒吧(清吧、慢摇吧)、台球厅、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密闭场所接待量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棋牌室继续暂停营业。

全市诊所、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对“一退两抗”药品实行实名登记销售管理,要索取购药人员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测量购药人员体温,并查验购药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对体温正常,健康码显示绿色,且行程码显示近14天内未出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方可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对异常购药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防控办和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重点机构非必要不探视,原则上对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谢绝探视。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社交活动,避免在无防护下接触不确定人群,原则上不得出市;严格落实患者、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规定,非必要不探视;14天内有外出史的慢性病患者缓治或通过视频无接触治疗,急重病患者闭环管控治疗;原则上不安排近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人员进行陪护;未规范开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诊治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全市冷链食品、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运输、仓储、分拣、派送等全链条的个人防护和包裹逐件消毒,定期对人、物、环境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严防疫情由“物”传播。对跨省运输作业的司乘人员要每2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未经总仓检测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全市驻地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人员近期尽量减少省外出行,凡有省外出行人员在返晋第一时间要向属地社区报备,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

四、严格大型活动管控

全市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一律停办,大型演出、宗教活动暂停举办,各类商业机构不得在元旦、春节、西方平安夜、圣诞节等节日期间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的开业典礼、展销促销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坚持“谁主办、谁承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活动规模,不得超过100人,50人以上活动的主办单位按照“一活动一方案”要求,科学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防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传播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五、严格公共交通管控

当国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或发生本土疫情后,交通部门要立即暂停到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的道路客运班线;出租汽车加强动态监控,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运营;网约车、顺风车原则上不经营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业务;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营运车辆。

出租车、网约车离晋入京需将车辆信息、乘坐人员信息报备至交通部门。

以上防控措施,根据国内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

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持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的防疫“三件套”;严格落实防护口罩还要继续戴、双手还要经常洗、社交距离还要留、窗户还要尽量开、咳嗽喷嚏还要遮的防护“五还要”。少聚餐,分餐制,积极接种新冠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