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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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475号)

发布日期: 2022-09-06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鉴于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通过综合研判,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自9月5日8时起,解除南村镇南景苑小区、南街办事处文景苑小区的临时管控措施。主城区全域(城区、泽州县城镇所在区域,含丹河新城)同步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自9月6日起至2022中国·山西(晋城)康养产业发展大会结束前,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7天1轮全覆盖检测。重点人群仍按规定频次进行检测。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要素”(测温,扫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体温、健康码异常,无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未戴口罩的不得进入上述单位或场所。

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查验。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