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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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503号)

发布日期: 2022-11-17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11月16日18时以来新增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16日18时至11月17日18时,晋城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初筛阳性2人,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河南郑州返晋后点对点闭环管理人员;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人,为集中隔离点闭环管理人员。现将3人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 病例33:

11月16日

8时46分,呼和浩特乘坐D4912次列车(13车厢13C);

15时36分,到达侯马西站,采核酸后由专车点对点转运至沁水县;

17时30分,到达沁水南服务区;

22时30分,转运至晋城市应急方舱医院。


◆ 病例34:

11月12日

14时31分,系病例24(2岁)的母亲,与病例24共同在卓航如家隔离点集中隔离。

11月13日

20时左右,转运至第三人民医院。


◆ 病例35:

11月17日

7时08分,郑州东站乘坐D2774次列车(3车厢18F);

8时06分,到达晋城东站;

8时23分,晋城东站采集核酸;

11时10分,由负压救护车点对点往沁水县转运;

12时左右,胡底高速口下高速,返回晋城;

13时50分左右,到达晋城市应急方舱医院。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社区、工作单位或疫情防控办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请做好防护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完成流行病史询问。如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晋城市防控办:2066565(24小时)、2061826、2061299

晋城市疾控中心:2027867

城区防控办:3034979、2059816

城区疾控中心:3033212、3035921

泽州县防控办:3098541、3098644

泽州县疾控中心:3098630

高平市防控办:5227830

高平市疾控中心:5241124

阳城县防控办:4238191

阳城县疾控中心:4237182

陵川县防控办:6202751

陵川县疾控中心:6208399

沁水县防控办:7022312

沁水县疾控中心:7028360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