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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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505号)

发布日期: 2022-11-19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高平市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和山西省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0项35条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9日8时起,对高平市疫情风险区域等级进行划定,实行分类管理。

一、高风险区10个

1.兰花科创唐安煤矿

2.马村镇

3.河西镇

4.南城办事处龙渠村(含龙运新城)

5.南城办事处汤王头村

6.南城办事处朴村村

7.北城办事处兰苑花园

8.三甲镇二级路边山东雪莲面粉直销处

9.三甲镇老徐家胡辣汤店

10.普济医院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在实施封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完成一次区域核酸检测。高风险区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高平市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

低风险区采取“人不出村(社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

1.广大群众减少外出,非必要不出村(社区),确因就医、特定公务、求学等原因离开的,须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批准,持有前三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按照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组织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戴口罩、2米线等防护措施,不扎堆,不聚集,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有序完成采样工作,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3.公安、疾控、卫体、社区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水电、煤气、供暖等维持社会生产、生活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凭工作证和属地防控办制定的出入证出入村(社区)。

4.实行交通管控,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供暖车辆外,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5.在高平区域内的外地游客、出差人员,确需离开晋城的,可凭山西健康码绿码,并持有前三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晋;暂不离开高平的,在所居住的酒店宾馆就地静默,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6.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治理中心、信访接待等实行线上办公。展会、促销会、交流会、论坛和广场舞等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7.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

8.各类诊所、药店暂停“一退两抗”销售。发现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9.各医疗机构加强病区管理,严格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并佩戴腕带。患者及陪护人员进入病房前须严格核查健康状况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则上为48小时内),7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病房担任陪护。

10.在区域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村(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11.引导督促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保持积极良好心态,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主动配合流调、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相关信息,对未排查覆盖的涉疫人员,务必自觉主动报告,配合流调。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以及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严惩。

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