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晋城市信访局-机构法定职责

    单 位 简 介

    (一)负责处理市内群众和境内、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二)承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省信访局交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督办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五)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文件。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 构 设 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查办科、督查科、驻京信访科、网上投诉受理科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晋城市城区文博路445号

    联系方式:0356-2198275(办公电话)、0356-2198275(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