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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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29 发布机构: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29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外省就读本省户籍应届毕业生符合认定条件,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按已核验的学籍信息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前学历信息可在学信网查询的,申请人可通过修改报名信息,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二、现场确认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先正常完成认定,于教师资格证证书发放环节提供学历证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的,发放教师资格证。(郭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