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受理窗口 | 市政务中心西二楼南侧综合窗口 |
承诺时限 | 10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356-2218285 |
邮寄地址 | 晋城市文博路366号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事项审批组收 | ||
受理范围 | 晋城市 | ||
申报材料 |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即请示)。原件1份,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初稿)。原件2份,应严格按照《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专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文本编制基本要求,包括综合说明、项目概况、项目区概况、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水土保持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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