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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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内设科室

发布日期: 2021-12-30 发布机构: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印章、机关事务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档案、保密、安全、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党务办公室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承担局机关党的建设、党员管理和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承办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局属单位党群管理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评选表彰等工作;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管理、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编外人员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局属单位人事相关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预决算编报及机关经费管理核算;监督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本部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社保、公积金、个税的核定缴纳工作;负责本单位收费对账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承担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对县级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推进市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指导县级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负责机关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市域社会治理及其他综治平安建设牵头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督查科

负责督办重点工作和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负责办理投诉举报和信访工作;负责对接督查和纪检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营商环境科

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市优化营商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公共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推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具体制度、规则和标准体系,编制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目录;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建立网络与实体相结合的“中介超市”,建设中介服务的信用体系;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九、政务服务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政务改革、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划与建设;负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准营管理科

负责统筹协调准营业务科室审批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证照分离”改革任务落实;负责空白证照的申领发放;负责统筹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登记注册科

负责市场主体、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市登记注册业务的指导;负责市场主体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市场流通科

负责食品、药械、计量、成品油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流程优化、标准化建设及改革创新工作;负责推动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工作。

十三、社会事务科

负责文旅、教育、卫生、体育、人力资源、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燃气及相关人员资质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流程优化、标准化建设及改革创新工作;负责推动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工作

十四、交通事务科

负责公路运输、出租车运营、船舶及相关人员资质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流程优化、标准化建设及改革创新工作;负责推动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工作

十五、项目服务管理科

负责市级权限内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科室审批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审批流程优化工作,推动审批事项全程网办;承担投资项目领域行政审批的审批业务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统一服务协调科

负责市级权限内建设项目的统一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的统筹落实,研究制定全市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县(市区)、各级开发区和各职能部门落实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十七、生态能源科

负责市级权限内环评、排污、辐射、能评等审批事项办理;负责科室审批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审批流程优化工作,推动审批事项全程网办

十八、规划建设科

负责市级权限内规划许可、工程报建、人防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办理;负责科室审批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审批流程优化工作,推动审批事项全程网办

十九、农林水务科

负责市级权限内农业、林地、水务等审批事项办理;负责科室审批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审批流程优化工作,推动审批事项全程网办

二十、市政公用科

负责市级权限内户外广告、破路排水、园林绿化等审批事项办理;负责科室审批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审批流程优化工作,推动审批事项全程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