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暨六月份安全例会召开

发布日期: 2022-07-0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6月27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歼灭战、风险防控保卫战、强基固本攻坚战“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暨六月份安全例会。

会议组织观看了内蒙古赤峰宝马煤业“12.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沁和能源集团中村煤业“7.2”较大水害事故警示教育片,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安全宣誓。


会议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三大战役”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煤矿每月开展1次全覆盖自查自改,煤矿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周1次、分管领导至少每周2次入井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煤矿主体企业每季度对所属煤矿开展1轮全覆盖安全检查,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3次到所属煤矿井下进行检查指导;市县应急局在9月底前对直接监管的煤矿全覆盖专家“体检”1次,在9月底前组织1次各县(市、区)应急局的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在12月底前重点产煤县至少发现解决2条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求深刻汲取武甲煤矿“4.26”瓦斯突出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瓦斯抽采动态达标管理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结合去年持续强降雨情况,强化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根据地质构造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顶板支护设计调整和支护质量控制;建立完善重要设备材料安全查验制度,杜绝设备超强度“带病”运转。要求市县应急局按照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尽快配齐安全监管力量,“一矿一策”实施煤矿安全精准监管;市县应急局主要领导至少每半月1次、包联领导至少每周1次对煤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强化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抽查抽考,监督倒逼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会议对“三大战役”升级的包联督查机制、会议调度机制、综合督查机制、追责问责机制进行了解读。明确存在未足额提取和未按国家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上限处罚;明确煤矿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议对矿长免职处理、对主体企业分管领导进行调整;明确煤矿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山西省特别规定责令煤矿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就地辞职。


会议号召各级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负责人员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持续落实好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决战决胜“三大战役”,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科室负责人、市级监管的煤矿主体企业及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煤矿安全监管股室负责人,县级监管的煤矿主体企业及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在各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来源:晋城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