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4-09 发布机构: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标准,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晋城市应对重大灾害、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职责,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晋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市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内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内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算单位构成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及局直属事业单位预算。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

1、晋城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晋城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3、晋城市应急救援救护队

4、晋城应急管理资格考试中心

5、高平市军事化矿山救护队

6、晋城市应急管理调度指挥中心

7、晋城市防震减灾中心

第二部分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1、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4、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

5、2021年部门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明细表

6、2021年部门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

7、2021年部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8、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9、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10、2021年部门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

11、2021年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3、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15、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16、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18、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晋城市应急管理部门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8208.50万元。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6621.9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1400万元,单位资金186.52万元。与2020年部门预算5869.81万元相比,增加2338.69万元,增加39.84%。主要原因是依据省、市应急管理文件要求和应急体系建设工作需要,本年度新建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指挥平台、航空护林及应急救援服务等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项目投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是按照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参照编办、人社部门批准的编制内单位实有在职人员、离退休实有人员,并按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发放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计算核定。

    2021年度应急管理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904.12万元,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支出。其中: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2377.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05.71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奖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07万元(含在职人员独生子女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及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死亡抚恤金等);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526.34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284.40万元,含参公管理单位),含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差旅、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公用取暖、车辆运行维护、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公用支出。

与上年预算2851.51万元相比,增加52.61万元,提高1.84%,主要原因是职务职级职称调整,人员工资增长。

2、项目支出是围绕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在基本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业务项目资金。

2021年度应急管理局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30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17.8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1400.00万元,单位资金186.52万元,全部为市本级实施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安委会经费、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及专项整治、专家组工作经费、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救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安全监管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应急救援抢险装备、应急救援防护装备等设备采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应急体系干部素质提升及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培训、地震监测等工作经费。

与上年项目支出预算3018.30万元相比,增加2286.08万元,增加75.74%;主要原因是依据省、市应急管理文件要求和应急体系建设工作需要,本年度增加新建安全监管和应急指挥平台、航空护林及应急救援服务等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项目投入。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应急管理部门机关本级运行经费安排168.9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局机关各项日常支出;包含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员交通补贴费等日常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应急管理部门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00万元,用于安全监管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应急管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081.50万元,包含局机关及所属各预算单位采购经费,主要用于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安全监管和应急指挥平台、航空护林及应急救援服务、冶金工贸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等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办公网络设备、煤矿专业执法装备购置、应急系统干部素质提升及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培训、冶铸企业和水泥制造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专家会诊、煤矿特种作业实训实操设备、应急救援装备购置等政府采购。

(五)新增资产配置预情况

2021年经财政部门审核,应急管理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支出221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27.02万元,单位资金186.52万元,具体包含防汛抗旱储备物资、办公网络设备、煤矿专业执法装备、应急救援装备、煤矿特种作业实训实操设备等等,按规定已全部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度,应急管理部门各单位积极按照相关要求,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合理安排的基本原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9.16万元,比上年预算116.61万元减少17.45万元,减少14.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合理安排公务接待及公务车辆出行。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我部门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与上年度相比保持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费:我部门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与上年度相比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我部门本年度预算96.56万元,比上年预算110.46万元减少13.90万元,减少12.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合理安排车辆出行。

    4、公务接待费:应急管理局部门本年度预算2.6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75万元。

(七)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应急管理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实有车辆41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和业务用车,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无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度,根据财政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的相关要求及项目入库的具体特点,应急管理局及下属单位各类项目全部按照财政要求填报了绩效目标。对应各项目分别设立相应的产出目标和效果目标,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进行相关绩效目标跟踪评价,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1年度本部门不涉及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不涉及补助县级项目支出,以上两项为空表或无数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单位资金:指除政府预算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部门预算批复表(应急管理局部门4.2)_2021-04-02.xls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