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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曝光台

发布日期: 2021-08-2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曝光台


日前,坪上煤业有限公司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晋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重大行政处罚



坪上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沁秀公司,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21年8月5日,晋城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坪上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时,发现各类问题隐患43条,其中1条涉嫌重大事故隐患(西二回风巷内敷设有胶带输送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坪上煤业有限公司暂时停止井下一切生产活动。


经调查,该重大隐患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所列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46号令)相关条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晋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坪上煤业有限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该矿主要负责人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记3分。


▍来源:晋城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