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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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15/2021-0000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市建安办函〔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2日

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22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市建安办函〔2021〕1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8·29”“10·1”重大事故教训,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全市住建领域节日安全防范工作,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为抓手,落实落细各项责任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施工现场防疫管控,严格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晋人员管控及人员市外出行管控,定期对食堂冷冻生鲜食品加工、存储场所以及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消毒,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消除疫情反弹风险隐患。

    二、抓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有限空间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冬春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停工期间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三、抓好房屋安全和物业服务管理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按照《山西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抓好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问题,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安排做好节日会议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和事故专报等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确保通信畅通,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要密切关注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和地震、地质灾害,及时了解和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派出检查组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委办(借章)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