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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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15/2021-000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1日
标      题: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推广晋城市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产品)信息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市建建函字〔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1日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推广晋城市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产品)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01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市建建函字〔2021〕19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用好本土市场、就近配置资源”和市委市政府“晋材晋用、尽用晋材”的相关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材生产企业(产品)房地产、市政建设及重点工程项目供需信息互联互通,推动产供销有效衔接,实现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携手发展、合作共赢,助推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鼓励我市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尽可能采用本土建材产品,扩大生产消费、促进我市建筑经济发展,现在全市征集优质(节能绿色)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产品)信息编制《晋城市建材产品推荐目录》,为全市所有建筑工程项目优先推荐目录》中的建材产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包括结构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其他材料等各类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产品)信息

   (一)结构材料:石子、沙、水泥、商品砼、钢材钢结构型材、装配式构件等。

    (二)装饰装修材料:预拌砂浆、砖类制品、砌体材料、建筑陶瓷、卫生洁具、墙面材料、电线、管材、玻璃制品、保温系统材料、涂料、集成墙面、石膏装饰材料、吊顶系统、新风净化系统、采光系统、设备隔振降噪装置、净水设备、灯具制品、无机装饰板材、石材、散热器、门窗、木结构用材

   (三)其他材料:石灰制品、沥青、电力电缆、电气、防水材料、球墨铸铁管件等。

    二、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材生产企业。

    三、技术要求

   (一)企业生产项目(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政策要求。

   (二)建材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并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适宜本地区应用。

   (三)在全寿命周期内,具有节能、减排、健康、环保、安全、耐久、便利和可循环等特点。

   (四)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技术和必要的检测手段,以及保证产品质量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

   (五)有1年以上产品应用案例。

    四、企业申报材料

   (一)《晋城市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产品)信息》申报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产品执行标准;

   (四)质量控制和管理文件;

   (五)两年内相关检测报告;

   (六)建筑工程应用反馈意见;

   (七)企业或产品获得市级以上奖项;

   ()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五、征集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填写《晋城市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产品)信息》申报表(见附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

   (二)专家评审。市住建局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技术审查。

   (三)公示推广。市住建局对拟推广建材产品在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布推广产品,有效期两年。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区域内的建材厂家(产品)征集工作,将申报单位填写好的《晋城市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产品)信息》申报表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贰份及电子文档于202121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拓市场,鼓励我市建设项目采用本土建材产品,并引导、帮扶建材生产企业加快研发、生产、应用绿色环保建材,不断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我市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为全方位推动“晋材晋用、尽用晋材”工作做好服务保障。  

    附件:

      《晋城市建筑材料生产厂家(产品)信息》申报表  

    附件下载.doc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2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