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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城乡房屋灾后恢复重建及隐患排查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02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市建字〔2021157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开展城乡房屋灾后恢复重建及

隐患排查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开展城乡房屋灾后恢复重建及隐患排查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7日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城乡房屋灾后恢复重建及隐患

排查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年7月11日以来,我市连续受到特大暴雨的袭击,致使我市部分城乡房屋受到严重损毁,使广大人民群众遭受了财产损失并给生活带来了不便影响。为保障全市城乡房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决定,对全市城乡房屋灾后恢复重建及隐患排查开展指导服务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市相关要求,把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突出重点领域,聚焦薄弱环节,强化底线思维,压实防汛责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市城乡房屋灾后恢复重建及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住房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8月1日至8月10日

三、指导范围和重点内容

指导范围包括汛期受损达到严重隐患无法继续使用,采取清人、停用、临时安置措施的所有农村房屋;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被初判为安全风险并被鉴定为C、D级的所有房屋;地质灾害易发村庄所有房屋。

重点指导房屋受损部位,是否存在墙体倒塌、屋顶坍塌;是否存在房屋承重构件(承重墙体)或承重柱严重变形开裂、梁柱、梁墙、檩与梁、檩与檩、檩与椽连接是否出现松动脱落以及木结构构件是否变形、开裂、腐朽等情况。重点指导安全鉴定为C、D级的房屋受强降雨后演变发展状况,是否存在隐患加重升级,是否存在新的隐患。同时指导房屋场地周边隐患情况,房屋是否紧靠边坡、崖体;房屋四周排水是否通畅等,强降雨易造成次生灾害。

四、指导措施

针对损毁情况,通过排查提出处理建议,避免进一步发生坍塌、滑坡等突发事件,导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隐患:

(一)一般隐患措施。房屋屋顶漏雨,房屋主体结构安全,采取一定的苫盖措施减少雨水侵蚀对房屋损毁,雨停后采取措施修缮;局部受损的,建议逐户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处理,避免因强降雨造成更大损失。

(二)严重隐患措施。房屋屋内渗水,注意观察墙体基础情况,墙体倾斜或者基础塌陷变形明显,建议立即搬离,大雨过后鉴定后整改;房屋倒塌或者整体存在隐患的,建议立即采取措施转移人员、财产,大雨过后鉴定整改。

(三)其他隐患措施。周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立即撤离,大雨过后鉴定整改,修复隐患部位,确保安全后再居住使用。

五、整治要求

对于一般隐患的房屋,在强降雨过后,要尽快采取维修加固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对于严重隐患的房屋,在强降雨过后,经安全鉴定后,房屋为基本安全的,居民可在确定安全后返回居住;经安全鉴定后,房屋为危房等级的,农村房屋对照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符合条件的,列入危房改造对象,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改造。城市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列出整治计划,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其他隐患的房屋或不宜拆除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进行防护、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按“一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实行整治销号闭环管理,整治一处,销号一处。

六、分组安排

挥:鲍瑞卿(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包联各县(市、区)局领导为相应的副总指挥。共分5个小组。

第一组:城区、泽州县

长:王玮玮市住房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员:李市住房事业服务中心科长

        市住房事业服务中心科员

第二组:高平市

长:田彦光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副主任

员:金云雷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科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副科长

第三组:阳城县

长:柴李红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

员:钟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郭志强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第四组:陵川县

长:马建军市工程质量标准事务中心副主任

员:田鹏飞市工程质量标准事务中心监督一室负责人

         牛青山市工程质量标准事务中心监督员

第五组:沁水县

长:李庆丰市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工会主席

员:刘市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科员

         陈晋宇市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科员

    七、工作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配合好指导服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逐村逐户对受灾群众房屋进行安全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群众有序返回,严防二次灾害发生。

    二是5个包县(市、区)指导服务组要提前围绕指导内容,加强培训学习,与被指导服务单位做好对接,按照指导服务要求深入现场,确保指导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每个县级城市房屋至少指导服务1-2个街道,每个街道至少指导服务2个社区。农村房屋至少指导服务3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指导服务3个村,每个村至少抽查指导服务10户的比例(含安全排查鉴定为C、D级的房屋)。

    三是各指导服务组在指导服务结束后一周内,形成指导服务报告,填写受损情况统计表和安全指导服务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重点总结指导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推进建议等,报告数据要详实、可靠,能准确地反映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四是各指导服务组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规定要求。各指导组成员指导服务期间食宿自理,差旅费由各所在单位负责,车辆保障所在单位负责。

    资料汇总:

    李文亮  13835667665

    邮箱:zjjczjsglk@163.com

    协调联络:

    李  13835673366(城区、泽州县)

    金云雷  13111140666(高平市)

    钟  13935696366(阳城县)

    田鹏飞  18635672266(陵川县)

    刘  15603566880(沁水县)

附件:

1.汛期城市房屋受损情况统计表

2.汛期城市房屋受损情况统计表

3.城乡房屋汛期受损安全指导服务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4.农村房屋汛期受损情况说明

5.城市房屋汛期受损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