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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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2020-001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府部门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0日
标      题: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0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20 发布机构: 政府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晋城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步伐,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我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整体部署,依托已建的全市统一的“一云、一网、一中心”,积极运用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对标一流、改革创新,高标准打造我市数字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化、政府决策科学化、业务办公协同化、监督管理一体化、社会治理精准化,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底前,依托“一云一网一中心”,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上承省级、覆盖全市的“数字政府”体系基本形成,我市大数据发展规划“1183”重点工程基本完成。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系全面理顺,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总体架构基本实现,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满足数字政府要求,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架构全面形成,一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宏观决策、区域治理等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体制
  1.建立“一局一中心一公司”管理架构。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电子政务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职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组建大数据科技运营公司,承担市直部门政务大数据系统的开发、建设任务,并承接原有非涉密信息系统的运维工作;对安全保密要求高、不适合承接的,各单位暂予保留并负责运维及安全。整合现有市直部门信息中心等信息技术机构相关职能,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职能,依托“一云一网一中心”做好技术支撑和平台保障工作,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国投公司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健全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模式。按照“统一管理、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原则,市大数据应用局负责市级数字政府建设应用规划、政务信息系统年度实施计划编制;负责项目方案技术审核、应用效果评估和绩效考核。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竣工验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审大数据应用政府投资计划。市大数据科技运营公司依照省统一标准,负责承担全市信息化、大数据、电子政务等基础设施以及应用系统建设和运维、政务数据汇集及治理等技术支持服务。市直部门应对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对照分析,提出系统使用满意度报告,作为对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审批服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3.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积极促进政务信息系统快速迭代开发和集约发展,实现由分散建设向共建共享的模式转变,坚决避免新增“信息孤岛”。加快县(市、区)政务信息资源向市共享交换平台集聚融合。鼓励县(市、区)政务部门使用省市两级平台资源实现本级应用。强化各县(市、区)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推进本级数字政府建设的职能。加强全市各级政务信息化工作力量和协调能力,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衔接、统筹有力的市政务信息化组织体系。〔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建立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
  4.建设完善全市城市云平台。在全省“一朵云”总架构下,建立、运维晋城市统一城市云平台,作为全省政务云“1+N”的“N”的重要组成,与省级政务云联通对接,为我市数字政府应用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云计算资源能力。原则上,各县(市、区)、各部门不再新建或扩建政务云平台,已建的要和市级城市云平台对接,纳入统一管理(含备份机房)。2021年底前各部门完成自建非涉密信息系统的梳理及向市统一城市云平台迁移工作。未按期迁移的不得申请财政预算。〔市大数据应用局、市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5.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完善全市“一张网”,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形成统一开放、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外网支撑体系。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提升网络运行保障水平,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全市“一张网”服务支撑能力。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IPV6网络基础环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IPV6改造;完成市、县互联网出口整合,实现互联网出口统一管控,实现与省互联网出口互联对接,强化安全保障,提升服务质量。〔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移动晋城分公司、中国联通晋城分公司、中国电信晋城分公司、中国铁塔晋城分公司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构建数字政府数据资源体系
  6.强化大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完善市级大数据平台功能,采用数据汇聚、数据治理等技术手段,建设结构合理、质量可靠的政务大数据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务数据采集、提供、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政务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为实现数字政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加强政务大数据汇聚管理和应用,继续完善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公共信用4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积极争取市级政务大数据规范化建设试点,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健全“一数一源”的数据更新维护机制,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成民生服务、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应急管理等一批主题信息资源库,初步形成数字政府政务大数据体系,为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提供大数据辅助决策支持。积极探索利用政府数据资源,面向社会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数据资源服务。〔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7.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加快出台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规范,优化提升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完善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共享交换方案,加快实现省市县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共用。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共享责任,市直各部门业务系统按统一规范接入市级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托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应用。〔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四)构建数字政府服务应用支撑体系
  8.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依托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应用系统“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9.开展电子证照服务。配合省里做好优化升级电子证照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问题。〔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0.推动电子印章服务应用。依托全省电子印章系统,实现部分事项审批电子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服务电子印章制作发放及应用工作。〔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1.推动网上支付服务应用。按照省里相关要求,积极配合非税收入统一支付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为缴款人提供开放便捷的缴款渠道。〔市财政局、人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市大数据应用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2.推动递送服务应用。积极推行“政务服务十物流快递”新模式,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申报材料与审批结果邮政递送功能,加快实现“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办成事”。〔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邮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五)构建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
  13.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打造数字政府安全防护的“一城墙”,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明确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大数据科技运营公司、政务应用实施单位之间的安全责任。〔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应用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4.保障电子政务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务领域云、网、平台、数据、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高系统访问、技术应用、运维服务、数据流动等方面安全管理能力。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保障机制。严厉打击网络和数据领域的不法行为。〔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应用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六)构建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
  15.建立数字政府晋城标准。加强国家、省级标准规范的宣传解读和推广实施,贯彻落实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要求、系统开发、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技术应用、安全运维、系统集成等标准,结合晋城实际,构建具有特色的数字政府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定期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和实施效果评估,推动标准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应用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七)加快开发数字政府基本应用
  16.加快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持续丰富市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已建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统一接入,各级各部门自建的网上办事分厅或窗口要应合尽合,推动“一网通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网、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加快对接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三晋通”APP和“晋来办APP”,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围绕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建立科学、客观、实用的网上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相应评价考核办法并抓好落实。〔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大数据局等市直部门配合〕
  17.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有效归集监管业务数据、政务服务数据、投诉举报数据、信用信息数据等,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重点监管,以及移动监管、非现场监管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实现风险可预警、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逐步实现监管的精细化。〔市大数据应用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8.开发“领导驾驶舱”智慧应用系统。对接省“领导驾驶舱”,以政府治理组织架构为基础,集成全市重点工程、重大改革、招商引资、督查督办、生态环保、能源态势、经济运行、要情专报、风险管控、文明创建、协同办公自动化等应用于一体,通过手机APP一键直联,实现全局掌控、全时调度、全域处置、全程督办,形成上达省政府、纵向到县乡、横向贯通市直各部门的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治理体系,打造全省“领导驾驶舱”的晋城旗舰版,实现“一键直连管调度”。〔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应用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9.建设基层综合服务信息系统。按照市委部署要求,以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能力为抓手,深化“三基建设”,建设集党宣党建、政务服务、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涉农补贴、惠农政策、社会救助等领域为一体的“多网合一、互联互通”的基层综合服务信息系统,推动实现市县乡村基层服务全覆盖,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实现“一张网格到基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建设“有呼必应”的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应用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等配合〕
  20.汇聚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统一入口。对统一智能便民服务“晋来办”提档升级和运营推广,围绕“信息惠民、数字跑腿”,整合所有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应用,实现“一号申请、一次登录、一网通办”,使更多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围绕个人和企业“两个生命周期”,推行“千人千面”“千企千面”特色定制服务,实现旅游、看病、乘车等场景式服务,实现“一个入口享服务”。〔市大数据应用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1.建设全市统一的12345市长热线平台。以“一条热线管便民”为目标,继续推进全市各类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积极推进与省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接。推进12345市长热线系统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推动热线平台由咨询求助向办事拓展延伸,加强12345市长热线对政务服务效果的督察和评价,实现“一链流转、一次办结”。积极推动市长热线“一单直通”基层治理体制创新,加快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机制落地落实。开展12345市长热线宣传推广工作。〔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2.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建设。在已建市级城市云平台基础上,搭建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实现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市大数据应用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3.加快构建全市统一的协同办公平台。对接省“晋政通”协同办公平台,加快应用、推广全市统一政务办公平台,推动政府机构政务办公一体化,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应用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4.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大力推进“一个平台管交易”,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交易相关平台整合共享,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5.推进智慧城市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部署智慧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网格化+智能化”,汇聚城市感知设备信息和数据,构建全面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事部件预警网络和协同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要素、城市管理过程、城市管理决策等全方位的数字化与智能化,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实现“一个系统管治理”。〔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6.加快建设“一颗星”应急指挥平台。依托“一颗星”建设晋城市安全监管和应急指挥平台,整合各方应急基础信息资源,实现对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及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安全生产隐患的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不断提高我市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协同会商研判、智能决策支持、政务服务和舆情引导应对等应急管理能力,实现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一颗星管应急”。依托领导决策支撑体系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将应急管理应用纳入“领导驾驶舱”技术框架。〔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7.推行“先看病、后结算”就医新模式。推进智慧医疗应用建设,通过推动信用晋城、医院HIS和医保数据打通,建立医疗信用就诊系统,率先在全省实现“先看病、后结算”就医新模式。〔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8.推动构建晋城全域旅游智慧平台。发挥“互联网+旅游”优势,依托我市“一云一网一中心”,整合全市文旅资源,集成导航、导游、导览和导购功能及文旅特色服务,完成与省“游山西APP”一站式平台对接,实现“一部手机游晋城”,打造全域旅游新亮点,加快“美丽资源”向“美丽经济”转化,全方位服务农林文旅康养深度融合发展。〔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9.推动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着力打造晋城特色的煤层气“一张图”,汇集资源开采、管网集输、加工利用等全产业链数据,建立产能、价格预测等分析模型,支撑煤层气交易,促进煤层气上中下游产业衔接,实现全产业链数据共享,助力“一枢纽三基地一中心”建设。逐步整合煤、气、油、电等能源领域及环境、气象、经济、交通等其他领域数据,建设晋城市能源数据主题库,为能源调度、经济运行、资源规划、项目建设和税收、环保、应急、工业等各领域提供数据支撑,为“能源革命”保驾护航。〔市能源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30.加快智慧工业发展进程。对接省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工业系统,政府牵头、本地龙头企业+阿里生态公司合作开展市场化运作,通过样板带动和政策引导,吸引更多工业企业进行5G+智能化的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晋城市产业智能化水平,落实能源革命战略规划。2022年底前完成两家工业企业“智能”+“生产”的升级改造,通过节能降本、提质增效优化企业生产能力,为企业创造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打造全省智慧工业样板工程。〔市工信局、中国移动晋城分公司、中国联通晋城分公司、中国电信晋城分公司、中国铁塔晋城分公司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31.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推动农业机械化领域与物联网应用场景相互融合,推进“互联网+农机”,全面监控农机运行轨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目标;实现远程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输、北斗/GPS双模定位及数据监测无线传输全覆盖。建设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市场信息化管理体系,推进农村资产、资源、土地等交易信息在线共享,实现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动态监管。建设畜牧业智慧管理系统,全面推进重点畜牧兽医企业与畜牧兽医部门的信息联网,为补贴发放、产量引导、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推动饲料生产、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等行业形成稳定的产供销区域联盟。借力农村淘宝、蚂蚁金服、智慧物流打造农产品电商平台。〔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机发展中心、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32.加快建设“互联网+生态环保”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以建设智慧环保监管系统为载体,实现环境数据整合、业务系统整合,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实现数据综合化、多样化的生态环境智能监控平台;通过“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创新,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33.加快民生领域数据治理集中和应用开发。促进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加快推动智慧养老、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交通、精准脱贫、数字文化、雪亮工程、智慧水利等建设,推动民生领域数据治理集中和应用开发,形成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监管统筹的移动化、整体化服务能力。〔市直有关部门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晋城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等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打造数字政府。市大数据应用局要做好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并抓好督促落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根据工作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晋城市政务大数据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规定,确保政务大数据建设的整体规划到位,统筹实施完善。
  (二)强化人才支撑
  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对于特殊岗位和急需人才,进一步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采用公务员聘任制等方式,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将政务信息化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开展面向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的高级管理培训和普通公务、技术人员的轮训。注重培养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够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组建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智库外脑”作用。
  (三)强化资金保障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统筹力度,发挥资金效益,大力支持数字政府建设。探索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优势,优先培育和支持一批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落实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等要求,完善市政务信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配套制度,严格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归口管理。
  (四)强化考核监督
  创新考核和监督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发挥考核督查导向作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根据“山西数字政府发展指数”开展自评测评。将数字政府建设资金分配与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等挂钩,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对数字政府建设项目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