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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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2020-001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府部门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0日
标      题: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0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城市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20 发布机构: 政府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晋城市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实 施 方 案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推进平安晋城建设、构建公共安全网、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工程。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切实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布实施、整体推进”的方法步骤,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晋城,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完成创建任务,成立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斌权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金中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邮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银保监局、市司法局、晋城海关、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电公司、山西交控集团晋城高速公路分公司、山西晋焦高速公路公司。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具体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文海潮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与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
  三、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为契机,全力打造防控基础工程完备,体系运行机制健全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新框架,全面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为市域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助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持续提升。
  四、职责任务
  (一)治安防控圈建设
  1.建设任务
  在晋济高速泽州收费站、晋焦高速丹河收费站建设“智慧公安检查站”项目,各地加强治安卡口建设,发挥检查站“防火墙”“过滤网”作用,实现“智能感知、精准识别、触圈预警、实时响应”,最大限度将不安全因素封堵在外围,处置在远端。
  2.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智慧公安检查站项目和治安卡口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公安检查站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公安检查站建设资金保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公安检查站建设的规划、选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配合加强公安检查站人员力量、招录等。
  山西交控集团晋城高速公路分公司:负责配合做好晋济高速泽州收费站公安检查站建设工作。
  山西晋焦高速公路公司:负责配合做好晋焦高速丹河收费站公安检查站建设工作。
  (二)智慧街面巡防
  1.建设任务
  以“街面警务站”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街面巡防智慧化建设、巡防力量多元化建设、出警查处精准化建设,实现街面巡防工作提档升级,形成“预测预警、精准防控、联动协同、可视指挥、智能管理、保障有力”的智慧街面巡防体系。
  2.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街面警务站项目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街面警务站建设的资金保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街面警务站建设的专项规划、选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市住建局:负责配合街面警务站建设的专项规划、选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配合加强公安巡特警人员力量、招录等。
  (三)智慧社区警务
  1.建设任务
  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和智慧小区建设为依托,以警务室建设规范化、社区民警配备专职化、社区警务工作信息化为抓手,实现社区警务机制创新,提升社区警务工作效能。
  2.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智慧社区警务项目建设;负责标准化警务室建设,加强社区民警、辅警和群防群治力量配备;负责市、县公安机关“智慧安防小区”管控平台建设,推动平台与智慧安防小区数据的汇聚对接;在充分摸底、梳理和试点建设的基础上,会同住建等部门推动、指导新建、已(改)建小区的安防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参与住宅小区配套安防设施的验收;协调社会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与公安机关共享;督促社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小区安全技防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工作,加强对社区民警的管理培训,提升社区民警在信息化、科技化、智能化条件下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市财政局:负责智慧社区建设项目的资金保障。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将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防设施建设纳入同步规划设计和审批。
  市住建局:负责对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已建设的安防设施进行验收;联合公安部门推动、指导已(改)建小区的安防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智慧安防设施的维保费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和程序时,可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
  市城市管理局、市供电公司:负责推动水电气暖等社会类数据的汇聚工作,通过数据交换共享对涉及社会治安、民生服务的业务提供支撑,进一步推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的动态管理。
  (四)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
  1.建设任务
  建设“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项目,强化治安要素智能化采集,整合全量要素,打破数据壁垒,实现特种行业要素的全流程追溯、分析研判、预警推送。
  2.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项目建设,实现治安要素数据采集、分析研判,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实现数据共享。负责“雪亮工程”建设中,实现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等视频监控的社会资源接入工作。
  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与公安机关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实现行业场所登记注册、纳税、处罚等信息和数据的汇聚共享。
  (五)新兴业态
  1.建设任务
  实时掌握寄递物流、3D打印、网约房、无人机、网约车等新兴业态的各种要素,有效应对,促进规范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信息的采集与监控体系,强化对科技方面的跟踪,为后续管控提前预判。
  2.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新兴业态的公共安全管理,采集治安要素信息,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市交通局:与公安机关建立沟通机制,实现物流行业、网约车等信息共享。
  市邮政局:与公安机关建立沟通机制,实现寄递行业信息共享。
  (六)智慧内保
  1.建设任务
  建设“智慧内保信息系统项目”,采集单位内部相关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通过动态感知、全息画像、知识图谱、综合查询等手段,实现内保工作预警研判智能化。
  2.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围绕平安晋城和“三零”创建,会同相关部门抓好行业主管企业、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实现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等视频监控的社会资源接入工作及行业数据采集;按照标准开展单位内保信息化建设,为数据汇聚传输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支撑,协调社会有关部门数据与公安机关共享。
  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银保监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负责将行业主管企业、单位安全防范建设工作纳入工作重点;根据工作职能,督促、指导各企业、单位按照技术防范标准(1、单位内部建有视频监控系统,并具备人脸、车牌识别功能;2、设置一键报警装置;3、视频监控系统和一键报警装置与公安机关联网)进行投入建设,帮助企业、单位协调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七)公交智慧防控
  1.建设任务
  建设“智慧公交防控系统”项目,通过数据的汇聚治理、模型构建,实现信息查询、智能分析、实时布控、轨迹关联、重点人预警、重大事件预警等功能。
  2.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结合“雪亮工程”项目,将智慧公交建设纳入“雪亮工程”系统,提供技术指导,实现公安机关智慧防控信息系统与交通部门、公交公司监控系统的信息对接,对“人、地、物、事、网”等数据关联分析,对重点人轨迹进行预测预警。 
  市交通局:负责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指导企业运营单位安全防范的主体责任,督导公交企业建设公交车人脸识别、客流量统计、GPS定位系统。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智慧内保、智慧公交防控体系中安全防范投资建设的资金保障。
  (八)枪支弹药管控
  1.建设任务
  建设“易制枪图形比对系统”项目,实现枪支零部件及弹药的物品信息化管理和图像智能化甄别。
  2.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建设“易制枪图形比对系统”项目,向寄递物流、海关、火车站、汽车站、公安检查站等提供枪支零部件及弹药的检索、比对、分析等服务,提高对枪支弹药的识别能力。
  市财政局:负责“易制枪图形比对系统”项目的资金保障。
  市交通局:推动“易制枪图形比对系统”在物流、车站等行业场所的建设应用。
  市邮政局:推动“易制枪图形比对系统”在寄递行业的建设应用。
  晋城海关:推动“易制枪图形比对系统”在本系统的建设应用。
  (九)矛盾纠纷排查
  1.建设任务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调处机制。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推动建立健全市、县、乡镇、社区(村)“四级联调”组织,推进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进派出所、进社区工作,把更多司法资源投入基层,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治安防控到位、为民服务到位。
  2.工作职责
  市委政法委:负责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市、县、乡镇、社区(村)“四级联调”组织,构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市信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进行排查化解,跟踪解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市域范围内。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设。
  市司法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调处机制,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查、跟踪化解,强化源头治理;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设,落实“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工作举措。
  市公安局:负责结合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调处机制,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查、跟踪化解,强化源头治理;严格落实“首处责任制”,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设,落实“警民联调”“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工作举措,健全派出所、警务室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流程。
  (十)大型活动安保社会面治安防控
  1.建设任务
  建设“大型活动安保系统”项目,实现票证识别、人脸识别、背景审查、可视指挥等功能;建立健全社会资源调度、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2.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建设“大型活动安保系统”项目,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调度。
  大型活动场所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大型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前端感知、票证识别等设备投入。
  大型活动承办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相关信息共享和资源调度工作。
  (十一)基层派出所建设
  1.建设任务
  把加强和改进公安派出所建设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中之重,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通过科学明确职能定位、充实基层警力、完善基础设施、改善装备条件、创新工作机制、提升能力素质等举措,进一步解决公安派出所人力、物力和机制保障性问题,有力推进防控支点基础建设,努力建设与新时代、新形势相匹配的现代化公安派出所。
  2.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将“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大力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推动警力配置、用房建设、社区警务室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各项机制建设,推动保障派出所和社区警务经费落实;以主城区为重点,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推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落地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以主城区为重点, 围绕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化警务室建设、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信息化建设、街面警务站建设、居民安防小区智能化建设等内容,会同财政、公安等部门推动“枫桥派出所”创建项目的规划设计,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经费保障;参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落实“枫桥派出所”创建项目的经费保障。
  (十二)群防群治力量建设
  1.建设任务
  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打牢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治安治理能力现代化。
  2.工作职责
  市委政法委:负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进群防群治队伍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途径和渠道,最大限度地挖掘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当中,推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群防群治工作网络。
  市公安局:负责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变化,进一步明确群防群治工作任务,创新群防群治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机制,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途径;探索创新警民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的组织动员能力,提高发动群众参与安全防范、巡逻防范、维稳安保、矛盾化解和应急处突等工作能力和水平。
  市财政局:负责将群防群治履行职责所需专项奖励经费、标志标识、装备、防护用品、交通等方面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本地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需要,将专职化治安巡防队伍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落实,重点单位必须设置与治安保卫、反恐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明确承担保卫职责,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率要达到100%。
  (十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1.建设任务
  根据《网络安全法》和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开展相应等级的网络安全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单位每年要组织开展系统测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加固,不断提高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2.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对全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单位和三级信息系统单位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督促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单位和三级信息系统单位测评工作的资金保障。
  全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三级信息系统单位:将测评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测评结果积极整改。
  (十四)其余项目(略)
  由市公安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加快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控制力,把握社会治安工作主动权”。市委书记张志川批示要求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为平安晋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以赴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标准化城市。刘锋市长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为今年我市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策全力推进,确保创建工作达标达效,不断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水平。
  (二)明确职责任务。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涉及22类109项工作任务,除了由公安机关单独负责的任务,其余任务需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协同推进。今年5月份,将进行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标准化城市第二轮测评工作,为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抓紧制定本部门落实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列出阶段性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推进。
  (三)相互协作配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工程,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推进,要以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为目标,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