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31/2023-0041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03日 |
标 题: |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规划、开药店等一件事操作规程及要求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审管发〔2023〕26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05日 |
JCBG-28-2023-0003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规划、开药店等
一件事操作规程及要求的
通 知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实施的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规划、开药店等一件事操作规程及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推动“一件事一次办”走深走实。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件事
操作规程及要求
为贯彻落实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晋城市打造“一件事一次办”精品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件事落地见效,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及要求如下。
一、服务事项及承办单位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机构 |
备注 |
1 |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
2 |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 |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
3 |
招标方案核准 |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2.《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4.《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
5.《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三条;
6.《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三、受理条件
1.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或单独完成政府决策,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
2.属于道路工程、单体式建筑、公园等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以及单纯设备购置类项目、信息化项目、部分扩建改建项目。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 |
备注 |
1 |
初步设计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 |
1 |
盖章原件1份 |
2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原有土地手续 |
1 |
复印件1份,市审批局核发的可提供文号内部调阅 |
3 |
节能审查意见(节能承诺书) |
1 |
|
4 |
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
1 |
|
5 |
晋城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表 |
1 |
备注:1.材料4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还应该明确相应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并据此编制投资概算;2.材料5可作为附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同报送;3.可研报告中节能专篇年综合能耗不超过1000tce的项目,或属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内的项目,提交由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节能承诺书,不属于上述范围应办理节能审查手续,提供节能审查意见复印件,如果节能审查为市审批局办理,可仅提供文号供内部调阅。
五、办理地点
1.线上办理
晋城市政务服务网(http://jc.sxzwfw.gov.cn/)投资项目专区。
2.线下办理
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西二楼F03/F04号窗口。
六、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
申请人携带办理事项所需材料或将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到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西二楼F03/F04号窗口经综窗受理人员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格式、数量等无误后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材料经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制证办结,由综窗人员通知申请人携受理通知书现场领取批复或通过邮政快递至申请人;(全部流程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环节不计入总时限)
(二)线上办理:
1.项目单位登录晋城市政务服务网——右上角法人账号登录(若没有账号,请先注册)——点击“投资项目”进入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系统——项目申报——普通申报——进去按要求填报内容(审批类型选择审批、审批层级选择市级)——提交。
2.申报审批:待赋码完成、事项分发后,请按照原路径登录——点击用户中心——我的项目——找到已赋码的项目——点击事项办理——同时勾选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方案核准3个事项——点击开始申报——上传材料——提交。
3.项目审批:综窗人员受理资料——初审人员进行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初审人员制证办结并推送批复至申请人账号。(全部流程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环节不计入总时限)
七、其他要求
1.编制文本的单位需具有设计资质。
2.房屋建筑类项目应还应完成建筑方案审定。
3.该事项包含特殊环节(专家评审),特殊环节时限为30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审批时限。
八、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本文件自2023年9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