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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03/2019-0001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晋城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19〕18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10日

关于印发晋城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5-10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12〕17号),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发育规律、诱发因素、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度地质灾害简况
2018年,全市发生一起地质灾害,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1万元,位于城区,为小型黄土崩塌。
二、2019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及变化情况
根据汛前排查资料,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21处,比2018年增加4处。按险情等级划分:特大型3处,大型6处,中型43处,小型269处;按类型划分:不稳定斜坡2处,崩塌137处,滑坡76处,地面塌陷99处,泥石流7处。我市全境都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占市域面积的29.54%,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占市域面积的70.46%。
(二)2019年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6-8月份降雨量在350mm左右,与历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偏少1到2成,由于夏季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局地洪涝仍有可能发生,夏季第一场汛雨出现在6月中旬到下旬;9-12月份降雨量在140mm左右,与历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偏少1到2成,但不排除持续降雨的可能。
(三)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全市采煤造成的采空区约522km2,采煤破坏土地面积232km2,易引发地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2019年全市重点工程项目70个,工程建设中的挖填方及弃土弃渣,可能引发和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全市矿山开采、各类工程建设情况和市气象部门对2019年全市降水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19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增长趋势,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和地面塌陷等缓变性地质灾害为主,引发因素主要为降雨、采矿、工程建设等。
(四)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与强降雨密切相关,2019年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9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汛期来临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进入工作状态,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城区重点防治区
分布于北石店、西上庄、钟家庄一带,地质灾害主要是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等。
(二)泽州县重点防治区
分布于巴公、大阳、金村、南村、下村、周村、北义城、南岭等乡镇,主要地质灾害是采煤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
(三)高平市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马村、原村、野川、永录、寺庄、北城办事处、米山镇、东城办事处、陈区、北寺、建宁、河西等乡镇,地质灾害主要为地面塌陷、滑坡等。
(四)阳城县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次营、董封、横河、驾岭、河北、凤城、西河、润城、北留、八甲口等乡镇,地质灾害主要是为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五)陵川县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崇文、平城、礼义、西河底、附城、六泉、马圪当、夺火等乡镇,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地面塌陷、崩塌、泥石流等。
(六)沁水县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中村、张村、龙港、嘉峰、郑村、郑庄、端氏、胡底、土沃等乡镇,主要地质灾害是地面塌陷、滑坡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防控、依法履职、依法决策,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坚持属地管理,强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市、县、乡、村及有关单位要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状,发放“两书两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把手”要到灾情、险情大的隐患点督导检查,对地质灾害防治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措施不严、制度不全、基础不实,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和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公路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水电建设项目生产生活场所和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移民迁建区及移民迁建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矿山开采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全面做好群测群防。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建设,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各县(市、区)政府要为群测群防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线监测人员发放监测补助,要及时为监测人员配备基本的监测预警设备,切实提高群测群防人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能力。
(二)密切关注重点环节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冰雪冻融期、汛期两个重要时段,密切关注降水趋势,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特别是对高陡边坡,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排查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
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守应急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市、县应急分队要时刻保持足够人员在岗,不得离开本地;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应急分队和防治专家在高危时段要进驻片区值守,相关事业单位和业务支撑部门要根据雨情、灾情变化做好值守计划。
强化自然资源、气象、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响范围,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建设和一线监测站点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增加布设雨量计、滑坡裂缝报警器等简易监测仪器,实现平台互联、数据通用。
(三)加快实施治理搬迁工作
要按照《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晋政发〔2014〕14号)的要求,强化县级政府的主体领导责任,落实县级实施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乡(镇)政府要主动作为;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资金使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相结合,坚持搬迁底线原则,按照搬迁一户减少一户威胁、搬迁一村减少一个隐患点的总思路,切实维护受威胁农民的利益。积极探索货币化补偿、市场化运作等方式解决安置问题,想方设法推进搬迁工程,2019年底前完成100户农村地质灾害搬迁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对无法纳入搬迁工程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治理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
(四)强化培训宣传演练
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市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及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片,在市、县(市、区)电视台播放,组织业务支撑单位开展“进千家入万户”公益宣传,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频率,利用“4·22”“5·12”“6·25”“ 10·13”等时机开展广场式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警示,提高群众的“防灾、识灾、避灾”能力。
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力度。汛前,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1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进行以避险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各地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实现面临险情时能够有序、有效撤离的目标。
(五)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科学编制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编制和实施城乡总体规划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
进一步加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市、县、乡、村监测体系,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技术支撑单位,解决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少、防治能力不强、业务基础薄弱等问题;要在汛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严格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责任;要在汛前发布防治方案,落实防治措施;要继续巩固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应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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