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1/2026-00063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10月12日 |
| 标 题: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晋市政办〔2026〕19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10月20日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树立“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以效促用”理念,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立观念、破基数、保重点、强管理、重绩效的原则,构建应保必保、应省尽省、统筹有力、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系统集成,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
(一)强化预算统筹力度。加强政府“四本”预算统筹,根据政策规定和支出需要,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支出,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加强上级转移支付和市级财力统筹、单位自有资金和财政资金统筹,从严从紧统一管理。编制部门预算要将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与市级财力统筹安排,上级转移支付能覆盖的支出,市级财力不再重复安排。单位自有资金优先用于自身支出,非财政拨款收入可满足需要的,原则上不申请财政拨款。加强部门间预算统筹。积极稳妥推动适宜归口管理或统一实施的事项实行归口统筹,让专业的部门干专业的事,更好发挥规模集约效应。同一工作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编列预算;确需多个部门分担的,明确牵头部门统一协调。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挖掘财政资源潜力,将政府依法拥有、控制、能够转化为财力或者发挥财政调控作用的各类经济资源、政策工具均纳入财政资源范围。凡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产资源获取的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统一预算分配。统筹用好特许经营、财金联动等政策工具,发挥财政资源和财政资金的协同效能,更好服务保障发展。
(三)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加强资产信息化管理,动态掌握资产存量和使用状态。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加强资产调剂、开展资产出租或处置等管理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到期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继续使用。规范资产配置,严禁违规超标准配置资产,建立存量资产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新增资产需求优先通过调剂保障。各类临时性机构、工作专班原则上不单独采购办公设备等资产,优先通过借用、租用、调剂等方式配置。
二、强化精打细算,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实施“12347”预算编制方式。牢固树立项目是第一支撑的鲜明导向;加强“两个严控”,即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控追加预算;建立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大事要事保障“三张清单”;实行“四个取消”,即取消各部门预算基数,取消政策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缺乏上级政策依据的项目、与我市加快转型发展匹配度不高的项目,取消谋划不成熟、实施方案不到位、先确定预算再编制方案的项目,取消标准不合理、不可持续、变换不同名目“滚雪球”式叠加的业务经费支出项目;坚持“七个结合”,即坚持预算安排与“过紧日子”评估结果相结合,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结合,与争取上级资金相结合,与预算执行进度和存量资金规模相结合,与绩效管理、决算质量相结合,与项目细化程度相结合,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查出问题相结合。
(二)健全项目排序机制。项目资金按照保障类支出—发展类支出—其他类支出实行三级排序,实行政策—项目—资金三层穿透式管理。保障类支出包含“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发展类支出包括保战略、保重点以及部门必须开展的专项业务支出;其他类支出包含一般事业发展支出以及未纳入前两类的其他支出。根据各类支出管理刚性和不同资金管理要求及稳定程度,加强收支预算结构匹配、进度平衡,推动“吃饭”和建设资金各有其道、各得其所。
(三)强化大事要事保障。健全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机制,紧盯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实做细做准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加强“谋审督评”,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和市级发展类资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力支持大事要事保障清单项目实施。
(四)清理规范专项资金支出政策。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系统清理现行各类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政策,坚决废止过期失效、重复交叉、低效无效政策,整合规范零散碎片化政策,推动财政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民生底线集中,构建总量可控、结构优化、绩效导向、动态可调的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政策体系。
三、加强刚性约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一)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常态化从严从紧管控财政支出,建立“过紧日子”事项清单,严格规范节庆、论坛、展会、培训等各类活动审批,统筹管理办公用房大中修,坚决压减办公耗材、印刷费等一般性支出。持续深化“三公”经费常态化双控管理,严守支出管控底线,确保全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控总量。探索建立“过紧日子”评估机制。
(二)加大预算刚性约束力度。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年初预算批复后,除中央、省、市出台新的政策、特殊民生需要以及不可抗力应急救灾等事项外,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确需出台的政策,通过统筹当年相关资金解决,统筹当年资金无法解决的,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未按预算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不得在政策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中对财政经费作出新增设立、提标扩面、增加额度等规定。
(三)严控预算执行调整调剂。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安排,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配置资产或开展政府采购。严控预算追加,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预算,确需追加的要按规范程序办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科目、资金级次执行预算,不得擅自调剂科目、变更用途、调整项目内容。
(四)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项目支出标准,区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结合政策要求、行业规范、物价水平和财力状况等,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逐步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支出标准应用,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和审核的基本依据。基本支出实行分类分档、定员定额管理。
四、强化绩效赋能,持续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一)做实事前评审评估。强化预算评审,合理确定必评类、选评类和无需评审类范围,统筹评审方式,兼顾效益效率,着力加强必要性、合理性和经济性审核,更好发挥预算评审降本增效作用。加强绩效评估,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对新增300万元以上重大政策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审核必要性、合规性及资金来源可靠性。加强预算评审和绩效评估协同联动。
(二)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预算部门分部门、分项目细化编制绩效目标,财政部门严把审核关,未通过者不予列入预算。同时建立“部门日常监控+财政重点监控”双向联动机制,依托信息化平台实施预警监控,实时追踪预算执行与绩效达成情况,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三)加强成本绩效管理。将成本理念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推动建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分领域、分项目核定支出成本标准,将成本控制目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对成本构成和投入产出进行量化评价,对成本管控不力的项目审慎安排预算,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反馈整改结果,并把整改结果应用到下一步工作中。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联动财会监督等相关监督,综合应用监督评价结果,在年度预算安排中,对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等级为“优”和“良”的,予以支持;对评价等级为“中”的,予以压减;对评价等级为“差”的,取消预算安排。
五、强化监管监督,坚决维护规范有序的财经秩序
(一)加强协调联动。加强政治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强化财政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推动财会监督纵向贯通、横向覆盖,强化各类监督结果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二)加大监督力度。将财会监督拓展至预算管理全链条,推动财会监督由事后纠偏向事前防范、事中预警管控转变。坚持线上监控与线下核查相结合,对重点资金实时、全程、精准监督。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重点资金管理的专项监督。强化监督结果量化应用,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相挂钩。
六、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一)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建立健全财政运行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重点关注财政收入进度、“三保”支出保障、库款保障水平、债务风险等关键指标。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及时处置,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
(二)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新出台政策或实施项目中,年度预算资金5000万元以上,或年度预算超过本级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5%的,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财政承受能力评级评估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6〕16号)要求,开展财承能力评估,对财承能力出现“不可持续”的政策或项目,原则上不予出台或实施。
(三)全面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限额管理,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及时还本付息,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健全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机制,压实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还本付息责任。要坚决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严禁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举债,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压实各级各部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
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改革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深化改革的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问效。各部门要落实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主动担当,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切实将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急需和民生保障上。纪检监察机关、审计和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问效,堵塞管理漏洞,持续推动零基预算改革提质增效。
政策咨询电话:0356-2069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