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13/2024-0003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标      题: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市政发〔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1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21 发布机构: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晋城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分类调控,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深入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大力保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六大战略定位”,用好“六化工作方法”,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2024年度土地供应坚持以下五条基本原则:

(一)以保障我市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促进经济和社会绿色发展,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适当控制供应总量;

(二)保障住宅用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先安排交通、能源、水利及养老、教育、医疗等民生工程,全力保障土地供应;

(三)以规划为先导,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四)注重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五)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1.全市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适当控制在1166.2716公顷以内。

2.中心城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适当控制在329.6672公顷以内。

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整合复垦利用待报批后可随时调整使用。

4.城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先拆迁安置后开发建设”的规定,根据实际进度安排土地供应。

5.未列入本供地计划内的项目,特别是保障养老、教育、医疗等民生工程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项目,按照实际情况随用随供。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全市2024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9.0069公顷,占3.35%;工矿仓储用地186.1913公顷,占15.96%;住宅用地194.2244公顷,占16.65%,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191.2105公顷,其他住宅用地3.013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5986公顷,占1.51%;交通运输用地658.4088公顷,占56.45%;公共设施用地与绿地用地46.4918公顷,占3.99%;特殊用地24.3498公顷,占2.09%。

2.中心城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7.8371公顷,占8.44%;工矿仓储用地9.312公顷,占2.83%;住宅用地136.4367公顷,占41.39%,其中:普通商品房用地135.4002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036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5991公顷,占3.21%;交通运输用地122.5049公顷,占37.16%;公共设施用地与绿地用地22.9774公顷,占6.97%。

(三)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2024年度全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94.2244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91.2105公顷,回迁安置住宅用地3.0139公顷。按区域分布:市区128.5927公顷,开发区7.8440公顷,泽州县11.6766公顷,高平市27.6478公顷,阳城县9.1015公顷,陵川县6.6356公顷,沁水县2.7262公顷。

三、政策导向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纵深推进城建三年行动,做大城市底盘、做强城市底板、做优城市底色,坚持以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城建发展。积极推行城市更新、完善基础设施及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科学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在城市用地供给中提升城市品质。

稳定住宅用地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合理编制年度住宅类用地供应计划。公开出让住宅用地按晋市政办函〔2014〕46号文件规定,配建不少于5%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加大“批而未用”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积极推动土地要素改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

为保证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有效实施,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推进计划的实施,全面落实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实现土地资产价值最大化。

附件:1.晋城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晋城市2024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

      3.晋城市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4.晋城市2024年度中心城区住宅类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

 政策咨询电话:0356-202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