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3/2024-00058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4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阳城县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北留镇等3个乡镇项目实施调整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晋市政函〔2024〕8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阳城县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北留镇等3个乡镇项目实施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6-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阳城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请审批<阳城县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北留镇等3个项目实施调整方案>的请示》(阳政字〔2023〕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阳城县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北留镇等3个乡镇项目实施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依据充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同意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8.7140公顷。
二、调整后,项目拆旧区涉及北留镇、董封乡和凤城镇等3个乡镇,复垦总规模13.4399公顷,拟复垦新增耕地8.7222公顷。建新区位于凤城镇洪上村、白桑镇上白桑村、白桑镇后圪坨村,拟用地面积共计8.7140公顷,均为城镇项目建新区。
三、你县要按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项目区用地报批工作。同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农民征地补偿安置的相关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埋藏较浅的矿产资源时,施工单位一律不得开采,一经发现将按照私挖滥采处理,并停止项目区实施。
五、你县要严格落实资料存档和管理制度,各类文本、图件、影像资料要规范保存并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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