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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13/2024-0005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标      题: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阳城县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北留镇等3个乡镇项目实施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晋市政函〔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阳城县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北留镇等3个乡镇项目实施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6-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阳城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请审批<阳城县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北留镇等3个项目实施调整方案>的请示》(阳政字〔2023〕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阳城县2022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北留镇等3个乡镇项目实施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依据充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同意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8.7140公顷。

二、调整后,项目拆旧区涉及北留镇、董封乡和凤城镇等3个乡镇,复垦总规模13.4399公顷,拟复垦新增耕地8.7222公顷。建新区位于凤城镇洪上村、白桑镇上白桑村、白桑镇后圪坨村,拟用地面积共计8.7140公顷,均为城镇项目建新区。

三、你县要按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项目区用地报批工作。同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农民征地补偿安置的相关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埋藏较浅的矿产资源时,施工单位一律不得开采,一经发现将按照私挖滥采处理,并停止项目区实施。

五、你县要严格落实资料存档和管理制度,各类文本、图件、影像资料要规范保存并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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